第 30 章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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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远侯府。

今日沈老夫人的娘家侄儿过来府上拜访,老夫人在德寿堂设了宴席,沈樾作为侯府世子,沈老夫人最得意的好大孙,自然全程作陪。

沈樾回到自己院中已是掌灯时分,一回来就给唐亦芝带来了一个重磅消息。

“惠安郡主跟着太子殿下和太子妃去园子避暑了,若锦听说母亲身子不好,想着之前在宫里一直没能得以侍奉,便同太子妃告了假回来照顾母亲。父亲同我说,若锦明日一早就能回来,祖母要在德寿堂摆家宴,到时咱们一起过去……”

想到要跟这一家和沈若锦一起吃饭,唐亦芝头都大了,她连忙开打断了丈夫的话:“母亲说桃笙也去了庄子小住,问我要不要可是得闲?我想着明日一早过去看看妹妹。”

沈樾皱眉道:“若锦在宫中侍奉贵人,轻易不得闲,这次也是难得回来,你作为长嫂,怎么说也该等她回来才是。”

有了洛昕的话在前,唐亦芝理直气壮:“母亲特意遣了人请我过去,作为儿女,就不应该违拗长辈,这不是你父亲平常教我们的吗?还是你觉得在你心里,若锦比起母亲还要重要?”

沈樾一时梗住。

不得不说,唐亦芝这话挑不出半点毛病,作为一个自幼读四书五经长大的青年,他心中再是重视若锦这个妹妹,也绝说不出妹妹比母亲更重要的话来。

唐亦芝的到来不光让桃笙多了玩伴,而且带来了京中很劲爆的八卦。

令国公世子关暮云,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年纪轻轻已为工部主事,于前年前往河南修固河堤,上个月任务完成后,跟着工部左侍郎刚刚回京。

而就在他回来的前一个月,原本定亲的未婚妻也是韩国公世子之女,和家中来京赶考的表哥看对了眼,尤其在表哥中了两榜进士之后,已经到了非卿不嫁的地步。

如此一来,结亲就成结仇了,韩国公府无奈,再是舍不得这个准女婿,也只能退了这门婚事。

“两家原本关系不错,这次闹得很僵。”唐亦芝缓缓道,“我听家中父亲说,两家都是在京中有头有脸的人家,这事闹得实在不小,就连皇上都听说了。这次工部几位大人回京面圣,皇上见到关世子时开玩笑,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出门一趟回来就这样霜打茄子般的没精神,家里父母见了,少不得要心疼,说罢当场就许给了他一个月的假期,让他在家好好歇息。”

一般这种长时间的外差归来,上级和部里都要给假期,两个月三个月都不稀奇,可关世子此时的假期是皇上给的,意义就很是非同一般了,这也是打了韩国公府的脸给关家撑腰呢。

关暮云这个名字对于桃笙来说简直是如雷贯耳。

毕竟这位是小说原文男主,名字出现频率仅次于沈若锦的人物,简直想忽略都难。

洛昕听得也有些唏嘘:“我也听人说了,那关世子人生得好,又肯上进,令国公的父亲老令国公和圣上自幼相识,如今令国公在圣上面前也得脸得很,自幼凤凰蛋似的养这么大,千挑万选到了加冠之年才选了这样一门亲事,谁知竟是这样一个结局。“

郑妈妈道:”听赵管事说起,令国公府在这边也有庄子,离着咱们并不远。那栋宅子前几日没人的,这几日突然打扫了起来,想来是有人要来住了,说不定还是那位公子。”

桃笙眼睛闪了闪:“那没准有热闹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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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锦这次是打着侍奉母亲的旗号告假回来的,所以出宫之后并未在侯府当中多住,而是直接过来了庄子当中侍奉母亲。

如今侯府当中没有了主母,老夫人年纪大了,只想着躲清闲,不再主家理事,唐亦芝此刻不好在庄子里多待,只陪了桃笙一日就要回去,顺便将沈若锦即将到来的消息告诉了桃笙,询问她要不要同自己一起回去。

桃笙都跟洛昕说好了住几日的,这会儿一听说沈若锦要来自己就走,反而弱了气势。

她想着家里出幺蛾子都在沈裕、沈老夫人和沈家三兄弟身上,沈若锦比较聪明,也会讲求效益最大化,虽然自己是她假想敌,但是如今身世的事情没有公布,若锦投鼠忌器,怕自己不管不顾说出来,尤其还在当着洛昕的面,大多数时候终归客气小心。

桃笙便想着住上两日再走不迟,就当是哄母亲高兴了。

唐亦芝第二日上午刚刚离开后,没过多久沈若锦就来了。

她先是到正房服侍洛昕用膳和吃药,看母亲吃完药有些疏懒,也不怎么说话,沈若锦嘱咐了身边伺候洛昕的丫头婆子几句,之后便以不打扰母亲休息为名离开了正院。

沈若锦出来之后,贴身丫鬟碧琴忍不住抱怨道:“夫人如今身体不佳,见到您不爱说话也就罢了,听说洛姑娘来了也有两日了,这会儿不过来见见您,她究竟把自己当什么了?”

如今他们在洛昕的宅子里,周围侍奉的大都是洛昕当年陪嫁的仆妇,若锦不知周围有没有洛昕耳目,此刻不便多言,便对着碧琴轻声呵斥道:“这话日后别再说了。”

如果桃笙这会儿认回了侯府中来,自己是二姑娘,而她是三姑娘,理应过来见一见姐姐。

但现在闹成这个尴尬局面,反而坐实了自己的鸠占鹊巢,若锦实在不想去招惹桃笙。

碧琴没有了到主子的心思,对着沈若锦继续不满:“从前家中最好的屋子都是留给姑娘的,现下却给了她,夫人去年甚至还找了人,为了她整个将屋子翻新了一遍。”

沈若锦皱眉。

洛昕对桃笙的好的确超乎了想象,自己自幼养在老夫人膝下,本来也就跟母亲关系不算亲近,后来桃笙被找了回来,洛昕将一腔爱女之心都倾注在了桃笙身上,这种情况也是在所难免。

沈若锦脸上微笑已经开始勉强:“许是母亲想着我在东宫之中做郡主伴读,轻易回来不得,所以才给了桃笙吧。”

“姑娘,我是害怕。”碧琴担心道,“夫人的家底您是知道的,若她当真偏心至此,怕是到时洛姑娘出嫁时,定然要添上好些。”

可若是没有桃笙,这些都是她们姑娘沈若锦的。

沈若锦也是入了东宫之后,听到宫中贵人的很多谈话,才知道洛家在朝中地位比自己从前以为得更要高一些,也同时意识到了,自己在讨好老夫人和沈裕的同时,也更加要抱紧母亲这棵大树。

故而她这次从宫中回来,并没有待在老夫人身边亲近,而是选择过来庄子里陪伴母亲,就是打得这个主意。

“母亲方才不是说想吃聚芳斋的蜜饯吗?”被动防守一向不是若锦的风格,她当机立断道,“既然今日无事,我下午就去买。”

“看这天色,下午多半要下雨。”碧琴忧心道,“姑娘刚赶路过来,且歇着吧,奴婢找人买来,您给夫人送去就是了。”

沈若锦这次过来本就是想好好侍奉洛昕,让母亲看到自己的诚心,早些回心转意,而雨天无疑是最好的机会。

“孝敬母亲的事怎么能假他人之手?”沈若锦坚持道,“不必多言,我亲自去。”

当天过了正午后,外面就下起了好大的雨。

这是这几年来京城难得的大雨,瓢泼似的倾注而下,却也成了难得的景致。

洛昕待在屋子里觉得闷,就选了观景阁上最惬意的地儿,请了桃笙过来,吃着西瓜喝着冰镇酸梅汤,一边纳凉一边看雨。

正在此时,桃笙在高台上远远看到,有一辆带着侯府印记的车子停在大门之外。

雨大到睁不开眼看不清路,沈若锦下了马车,一手提着裙子一手撑伞,像在风雨当中摇曳的小花一般,被吹得无处躲闪,纤细的身影一头撞进了青年男子的怀里。

桃笙也没想到,自己会在无意之间打卡了男女主认识的名场面。

男主江暮云的未婚妻被人截胡,心中烦闷,却紧接着又截胡了旁人的未婚妻。

桃笙当初在读这一段剧情时多少有些不理解,直到后来看过一句话,大致意思就是,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要撕了别人的伞,大概也就明白是关暮云究竟是什么心情。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关沈两人都在郊外的宅子当中,比邻而居,也具备了创造故事的基本条件。

男女主两情相悦后,接下来就是女主退婚戏码。

作为一个被沈裕时时惦念的“在逃私产”,桃笙感觉自己跟侯府干仗的时候大概也不远了。

==

近来西城当中,有个斗鸡的场子十分精彩,楚王闲来无事,经常过来。

流连多日之后,楚王终于动了芳心,看中了一只战绩相当可观的五彩大公鸡。

店主说了,这不是一直普通的斗鸡,而是一只斗战胜鸡,不只有着不斐的战绩,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对生活永不妥协的斗志和精神。

楚王听着店家的解说,觉得这只鸡的精神和自己很是有些相像,便当即将它买了下来,并取了“凤啸九天”当中的“凤啸”二字作为了它的名字。

听说皇三代们最近经常在课业之余聚在一起斗鸡,楚王便想着买了这公鸡送给还在宫中念书的儿子,小伙伴们一起斗鸡之时,不叫他丢了气势。

楚王刚买了鸡拉着绳子溜达的功夫,好巧不巧地就遇到了皇帝。

皇帝前几日带着几位宗亲近臣巡视京畿,这会儿刚刚回来,坐在高辇之上,远远看到一个人很像楚王,就转头对着高镇问道:“你看那个像不像老大?”

高镇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道:“皇上当真好眼力,一眼就认出了来了,奴婢看着倒当真像是大殿下。”

皇帝当即示意身前的年轻将军上前叫住楚王。

楚王看到年轻的禁卫军副统领,想到皇帝一定就留在附近,整个人都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楚王知道,皇帝最讨厌的就是皇子们玩物丧志,总骂那些斗鸡走狗的纨绔子弟不争气。

楚王觉得自己很是命苦。

他已经十几年没买过斗鸡了,也不知道怎么就倒霉催的,这次刚买了就被皇帝给盯上了。

楚王只能拽着大公鸡过来行礼。

皇帝乜斜着眼睛看了楚王一眼,淡淡问道,这是你买的鸡?

楚王当然不会承认。

他自己现在比不过太子也就罢了,坚决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再比不过太子的孩子。

楚王本来想把这事推给旁人,但想着这边是城西,不是达官贵人聚集的住宅区间,他甚至不能没有认识的人,就算他这会儿扯谎是给旁人买的鸡也扯不到人。

电光火石之间,楚王突然想起,其实还有这么一个人在附近。

楚王当即站直了身子:“这鸡是买给季晏明季大人。”

“季大人?”皇帝皱眉,“你买这鸡给他做什么?”

自己玩物丧志不够,还想去霍霍朕刚选拔出的青年才俊?

有了人选之后,楚王的话自然怎么编怎么顺溜:“季大人字写得极好,儿臣很是仰慕,这次是想学着父皇一般礼贤下士,送只鸡过去给季大人解闷儿。”

礼贤下士有送金玉的,有送补品的,再不济还有送瓜果的,送这样一只活生生的大公鸡还是头一次听说。

皇帝也大概猜出了是什么情况,但是也懒得拆穿。

贵族子弟喜欢玩个鸡玩个狗玩个蛐蛐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别玩物丧志就好。

虽然就目前情况看来,楚王也没什么志了。

皇帝摆了摆手:“既如此,你就将这鸡给季大人送去吧。”

桃笙打卡男女主相逢名场面后从庄子里回来,一进苏宅大门就看到一只毛梳得锃光瓦亮的大公鸡,正瞪着小眼睛看着自己,当即有些风中凌乱。

而汤妈妈正拿着谷物,跟在这鸡后面喂食,看起来照料得十分精心,比她从前在秦县见过父母养孩子的上心程度只多不少。

桃笙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跟这只鸡隔出了一段相对安全的距离:“它究竟是哪里来的?”

汤妈妈道:“是楚王殿下送过来给公子和姑娘解闷儿的。”

桃笙以前在秦县的时候,养父母从不约束于她,她也曾在当地有名的斗鸡场上围观过。

故而桃笙当即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鸡,大概是个斗鸡。

她从前也见过不少样式和品种的斗鸡,但是从来没看过羽毛这样五彩斑斓这般好看大公鸡。

只见它稍稍挪动几步,就走出了闲庭漫步,气定神闲的架势。

桃笙对着汤妈妈继续问道:“这只鸡是楚王什么时候送来的?”

汤妈妈道:“就在昨日。”

桃笙更好奇了:“好端端的,楚王殿下突然送鸡过来干嘛?”

让他们替他养着?闲了来看看动物?

“说是过来什么……礼贤下士。”汤妈妈努力回忆了一下,“因为这鸡是一直斗战胜鸡,和旁的鸡不同,所以送来专程给您和公子观赏。”

桃笙:……

好家伙,第一次见到有人这么礼贤下士。

“这鸡叫什么名字?”桃笙问道,好歹是家里的一员了,也总不能一直用“这里鸡”称呼人家。

“名字也是有的。”汤妈妈忙道,“楚王说了,叫什么凤啸。”

“奉孝?”桃笙蹙眉,那不是郭嘉的字吗?

“殿下可说了是哪两个字?”

汤妈妈再次努力回忆了一下,感觉为数不多的脑力都被楚王送鸡这事给整光了。

“说是什么凤啸九天还是八天的,就有了这个名字。”

原来是那个“凤啸”,桃笙点了点头。

此时那大公鸡见了桃笙,轻轻抬起右爪,似乎是跟她打了个招呼,然后继续绕过桃笙,转头散步去了。

短短一天时间,就确定了在家中的主人翁地位。

这鸡毕竟还是楚王送来的,虽然桃笙在相处当中也经常忘记了楚王的尊贵身份,但毕竟人家也是亲王,超一品的官衔,她们收到的这礼物也算是来自贵人的赏赐。

桃笙无奈地对着汤妈妈摇了摇头:“既然是楚王送来的,少不得要辛苦您,好好养着了。”

“不辛苦,不辛苦的。”汤妈妈连声道,“这凤啸很好很听话,一看就很好养活。”

看这样子,汤妈妈在短短一天之内,还对这鸡产生了感情。

桃笙笑了笑,家里人少也相对冷清,有只鸡热闹一下不是坏事。

不得不说,这鸡也挺自来熟的,桃笙和鸡混了一天,到了晚间就有了几分彼此熟悉的感觉。

季晏明昨晚在翰林院值夜班,回来看到这只鸡也怔了许久,但听说是楚王送来的,季晏明也只挑了挑眉,没有多说什么。

等到了晚上,苏嘉从店里回来,对着兄妹二人感慨了几句,这鸡很威风,也很漂亮,一看很有福气云云。

三人没有一个对鸡的到来提出来异议,于是这鸡就这么顺利地在苏家扎下根来。

平静的日子过了半个月后,桃笙起床后吃早餐时候,听得了外面一阵喧闹。

紧接着,柳绵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桃笙搁下手中调羹,示意青杏给她顺顺气:“外面出什么事了?”

柳绵深呼吸两口气:“文远侯爷来了。”

沈裕就算过来,也不至于闹那么大动静,桃笙点点头,示意柳绵继续往下说。

柳绵接着道:“侯爷今日衣裳穿得艳了些,不知是不是惹到了外头楚王送来的那位,上来就是挥着翅子一通的啄,直把侯爷逼到了大门外去。”

桃笙一听立马来了精神:“我去看看。”

外头院子里,那只晃着五彩大尾巴的公鸡正迈着四方步,悠然自得地迈进,一行一动颇有章法,看起来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汤妈妈前几日专程为这鸡做了好大一个窝,还兴冲冲地请桃笙帮忙,给小窝上头题个字。

桃笙听了汤妈妈这话之后,觉得这个要在鸡窝题字的想法,实数有点高调,所以并没有想到合适的名字。

可在今天看到这鸡表现后,桃笙当即觉得这鸡很有前途,是一只看家护院的得力帮手,难怪楚王一直称其为斗战胜鸡。

楚王给这鸡起名叫作了“凤啸”,桃笙觉得叫着拗口,就给它重新又起了个小名,唤作“小凤”。

《尚书·益稷》有云:“箫韶九成,凤皇来仪。”【1】

对于在鸡窝上题字一事,此时的桃笙终于有了灵感,她吩咐青杏取来纸笔,“唰唰唰”提了四个大字——

凤凰来仪。

小凤看了四个字之后,给了桃笙一个赞许的目光,十分满意地抖了抖羽毛,回到了鸡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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