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2 章 55【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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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的姑苏连着呆了一周,呆得那是神清气爽。

秦蔻还试了试打桂花。

打桂花,就是她之前在花满楼家里的院子里见过的那样,是拿着长长的竹竿子去打桂花树的枝叶,将花朵儿打下来收集,后续或是晒干做干桂花,或是蜜渍做糖桂花。

这桂花打起来也颇有讲究,比如说要找大清晨去打,若是下午打,落得叶子多,花反而少了;再比如说,竹竿子要从枝叶的侧面去打,这样才能又省力、打得又多,胡乱挥一气,反而不好。

不过再省力也省力不到哪里去。

竹竿子很长,重量上虽然还好,但是很长的东西要想控制就得额外花力气,秦蔻仰着头,笨手笨脚地挥舞了好几下,就觉得这竹竿子挥舞起来阻塞得很,完全没有那种得心应手的感觉。

最后还是在一旁练剑的小阿飞看不下去了,过来帮一帮她。

秦蔻:(* ̄︶ ̄)

秦蔻当然无所谓啊,她只是过来体验一下,现在体验过了,发现自己的确不行,就交给别人来弄咯。

最后收集了满满一筐子,她严防死守大橘再跌进去。

小丫头们笑嘻嘻地把这一筐子桂花给背走了,说要做成糖桂花给她吃。

大橘很心急地催促她一块儿去跑马场。

大橘喜欢菊花青,菊花青也蛮喜欢大橘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试图撸小猫,秦蔻觉得很新鲜——原来马儿也会觉得猫咪可爱啊!

短短几天之内,这两种动物(大橘也算动物的一种)就建立起了小伙伴一样的友谊,大橘扒在菊花青头顶催促它跑的时候,菊花青也不生气,最多打一个响鼻,四蹄就信步走了起来。

现在想来,那天大橘扒在花满楼身上当挂件,非常反常地不肯同她一块儿回家,恐怕是因为它当天就惦记上马儿了呢。

秦蔻从现代带苹果来给大橘的新朋友吃。

古代没有这种红彤彤的大个苹果,不知道马喜不喜欢吃苹果呢?

花满楼看她兴致盎然,还教授她一些喂马儿吃零食的小贴士,比如说喂苹果的时候,用掌心托送,不要用手指托送,这样就不容易被咬到了。

秦蔻变戏法一样地从伸手掏出一双手套来,说是专门从她学过马术的朋友那里薅来的,专程用来给马儿喂东西。

菊花青很喜欢吃苹果。

不过他不爱吃皮。

于是秦蔻就看着它用一口大白牙咔嚓一口咬了半个,嘴巴动来动去、先朝左边歪、再朝右边歪,感觉用牙在做一些很精细的活儿,然后就是“tui”的一下,苹果皮被它吐出来了。

然后大嚼特嚼。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菊花青的邻居一直不停地往这边瞟。

马虽然是一种优雅又强健的生物,不过因为面部构造的原因,其实很容易出表情包。

比如这个邻居,羡慕地一直往这边瞟,但是又不怎么转头,以至于看起来像是在努力地翻大白眼,菊花青大嚼苹果,顺便回了一个大白眼,那边的马儿两只前蹄在地上跺来跺去,疯狂暗示秦蔻。

秦蔻就给它也喂了一个。

这个倒是不吐皮,吃得相当开心。

后来秦蔻就发现……它何止是不吐皮……

那天她带了一袋子橘子过来给菊花青加餐,把皮剥了扔一边了,邻居快乐的喷了个鼻息,一口把橘子皮吃了,嘴巴动得很欢快。

菊花青冷艳高贵地翻了个大白眼给它。

秦蔻:“…………”

看把孩子苦的……

于是从水果市场批发了好多水果送来给花满楼,顺便带着自家的大中小三狼X支部一块儿当苦力来搬运。

在所有的水果中,菊花青最喜欢吃香蕉,一见了香蕉,两只耳朵就竖得高高的,不断过来蹭蹭她的手。

但它居然不喜欢吃哈密瓜。

秦蔻把切好的哈密瓜放在它鼻子下面的时候,它的鼻子动了动、牙呲了呲,然后不着痕迹地侧开了头。

秦蔻:“?”

秦蔻:“你尝一尝嘛,很甜的。”

菊花青把头偏向另一边,继续拒绝。

秦蔻不死心试图继续喂……

菊花青的头在空中开始画圈躲避秦蔻……

秦蔻很是遗憾,只能把哈密瓜喂给从刚刚开始就一直心急地朝这边瞅的邻居了。

大橘继续和它的新朋友一块儿厮混,甚至住到马厩里去了,秦蔻把它从草堆里拎出来的时候,这家伙满身都是草屑,脏得令人眼前一黑。

秦蔻:“…………”

大橘:“嗷!”

秦蔻冷酷地说:“等回去你就知道了。”

然后把它扔在马厩里不管它了。

现在先玩吧,现在洗了澡反正也是个继续脏的结局,还不如一次性脏到底,之后再洗。

最后还吃了一顿很讲究的蟹宴,光是冷盘,就又醉蟹、冰糖蟹、糟蟹、蟹酱……正菜有蟹粉裙边、翡翠蟹糊、雪花蟹斗等等,雪花蟹斗是以蟹壳为盏,里头铺的是洁白微颤、如雪花一样的蛋白,蛋白底下铺的是清炒蟹粉。

虽然名字里都带有“雪花”二字,但是雪花蟹斗与雪花鸡淖的做法的确不大一样。

吃蟹,自然配的又是在小泥炉上温着的黄酒了。

姑苏人九月吃母蟹、十月吃公蟹,过了金秋十月,蟹的季节也就过去了,这一味时令菜从餐桌上端下去,母油船鸭、糟青鱼等冬季时令菜也就该一一上桌啦。

不过,这一切还要等下一次来度假时再说。

在古代的姑苏游玩了一周多,吃了好吃的、买了大豪宅、见到了江湖奇侠,还跑了马、打了桂花、游了虎丘。

满足!

打算回家好好工作啦。

十月开始到年底,各家的乐队巡演开始频繁起来,这些合同都是早早就定好的,现下不用谈,不过还就是那些日常的工作要做好,顺带着到了深秋,酒品饮料也该更新。

再有就是,中秋那会子办的国风小展会很是成功,在网上也打响了一定的知名度……虽然这知名度一定程度上都是由阿楚哥这个焦糖色大酷哥沽酒郎带来的……

以及无情和一点红。

无情是因为人实在过于俊美,气质又过于安静冷清。

一点红呢,主要还是因为那天他出了一把大风头,他的样貌自然没有无情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美男子这么优越,不过他身上那种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野性、残酷与冷漠的气质,倒是格外的引人注目。

所以最近慕名到她店里来的客人里,有那么一大半是为了找酷哥员工的。

酷哥员工三去其二,还剩一个在给女朋友当苦力,吭哧吭哧搬酒中,搬完了酒,女朋友正忙着呢,没空理会他,他只好自己一个人去旁边的咖啡厅里吃蛋糕,结果又被拍了。

长发酷哥穿着柔软的半高领薄毛衣,袖口挽起,箍在小臂中央,能看到他手臂上的肌肉鼓鼓囊囊,线条流畅,筋骨之中蕴含爆发力。眼神一撇,锐利得像是刀片一样,叫人心里一凉,不敢多看。

但是这样一个酷哥,居然喜欢吃小蛋糕!而且吃得很认真,看起来相当享受。

……这不是反差萌是什么?

于是立刻被po上了网,有人还把他之前在livehouse戏弄懂哥的视频剪辑在一起,热度破了十万。

一点红就是在这个时候申请了账号,发了一段视频。

视频是在古代的姑苏拍的,从秦蔻坐在廊下,去拍桂花树下的他舞剑。

薄剑出鞘,有金属嗡鸣之声。剑光讯急,如匹练飞袭、毒龙出洞,凌厉、克制、残酷、暴力……在这种极端的暴力美学之上,是金秋十月,收剑之时,他的肩膀、头发和衣服上,都沾了几点温柔的黄色小花。

视频发出,热度一晚破了十万,粉丝增长的速度也快得像是坐了火箭一样,一直不停得涨,一点红没怎么玩过社交网络,对这种账号的粉丝增长速度并没有什么概念。况且他曾经当过“中原第一”,这样的人外表不显,实则傲气十足。

也就是说——他根本就没考虑过自己做不成的可能性,粉丝增长的快,那是很正常的。

秦蔻倒是抱着手机缩在床边一直不停地刷新,兴奋得眼睛都亮起来了,一点红凑过来抱住她,颇具暗示性地用手指腹去磨挲她的耳垂,结果秦蔻噌得一声从床上跳下去,去开电脑,扭头和一点红说:“我们下一个视频发这个吗?”

一点红:“…………”

他一看,是很早之前在露台上他和楚留香打的那一场,拳拳到肉、冷厉讯急。

那会儿他还只是……有那么一点觊觎她。

这个视频是陆小凤拍的,以他那稀巴烂的拍照水平,拍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不过演员的极致表现的确让这个运镜不怎么好的视频拍出了极致的张力——剪掉其他的角色扮演游戏情节,光这一段打戏,秦蔻都一个人回味了好久呢。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又请教她:“视频要多久发一次?”

秦蔻想了想,说:“现在东西太少,不如一周一发,等把号养起来之后速度可以慢一点。”

做网络自媒体也不容易的。

网友嘛,总是喜新厌旧的,某个东西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非常新鲜,但是多看几次,就容易厌倦了。但他们的厌倦……又不是完全厌倦,要是你真的换了一个全新的风格,反而可能被排斥的更厉害。

简而言之,就是要创新,但不能太新,要在粉丝们的舒适区之内找新刺激……

一点红现在觉得一切都得来的很容易,但是之后会怎么样还很说不准。

但这毕竟是一点红的工作,他早已不是那个刚刚来现代、第一回坐电梯都会忍不住浑身紧绷的古代侠客了,他做事总是考虑得很清楚,说要做起来,也绝对不会三分钟热度,半瓶子晃荡,秦蔻并不担心他。

而且,打了个开门红,总比连这个门都入不了的要好得多吧?

总而言之,一切都在稳步上轨。

另一个值得说道说道的事情,就是阿飞终于有学上啦!

当初上户口的时候,秦蔻还有秦建国先生,就都认为这件事得一次性办妥,千万别后面又来麻烦,因此几个人落户都落了城镇的集体户口,等之后买了房再换。而阿飞的户口就落在了秦家。

阿飞今年不过八岁,八岁的小孩子……不上学干什么呢?肯定是不行的。

户口落在秦家之后,秦建国先生也开始上心这件事,安宁安老师是在高校系统之中呆的,她们学校正好就是有附小的,秦蔻小学就是上的这个附小,她家在附小旁边也买了房子。

就是落户的时间已经错过小学报名的时间了,又花了一点时间,才让阿飞成功插班——二年级。

所以小阿飞,大名沈飞的未来顶级美男子,就要被秦蔻打包去上学了。

去上学之前,秦蔻还带着阿飞去学校看了一圈。

多少年没进过小学,而且附小后来改建过一回,新增了一座楼,旧楼也重新粉刷装修过,操场也像模像样地弄了块假的草皮,升国旗的台面倒是一如既往地立在原地,令秦蔻忍不住回想起了每周一升国旗时要早一点去学校的噩梦。

看她这个作息就知道了……她从小就觉多,而且小学的时候,家就是住在学校附近的,每天早晨她都是听到学校里的铃响了,才急急忙忙地起床刷牙洗脸,每天都卡着点进教室,那时候班上还流传着一个传说……那就是早上起来如果在路上碰到了秦蔻,那就说明距离迟到只有几分钟了!!

这简直比见鬼还可怕。

但她就是很神奇,基本每天都能踩点进去,唯一翻车的时候是周一,她经常急急忙忙地进教室之后发现空无一人,赶紧背上书包往操场跑……

手里还顺便拎着路上买来的早饭,偷摸着吃两口。

此时此刻,正值上午,从各个不同的窗口里,传出了不同的老师和学生们的声音,阿飞没什么表情的扫视了一圈,高高扎起的长发被风吹起。

他没表示什么。

阿飞其实是个挺有主见的小孩子,他毕竟是个自母亲死后、一个人在山上独自生活一年之久的人,性格之中有坚韧、执着的一面,秦蔻要送他上学来之前,是和他商量好的。

阿飞识字,他认得的这些字是他母亲教给他的,那时候她已经很疲惫了,手苍老得像是一截树的枯枝。

她觉得自己很对不起阿飞,没能让他受到更好的教育。

剑术也是,她自己虽然以前也是个成名的高手,但已完全没法子再教阿飞什么了。

所以,阿飞明白,“教育”是一件好事。

也是母亲死前的一个心愿。

所以他愿意接受。

但未来是否就要在现代定居生活呢?他其实还并没有决定,而且……他在古代还有事要做,他要寻找他的父亲。

现在先这样安排吧,如果安排不合适,那就到时候再说。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入学需要把长发剪掉,那天在学校的时候,老师也提过这一点。

秦蔻原本还很为难,以为阿飞会不愿意,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但没想到完全没有……因为阿飞其实根本就是个小野人,白飞飞叫他认字的时候,根本就没教过他这些东西,他根本没概念。

秦蔻和他解释之后,他也只是垂下了头,半晌,他冷冷地道:“假使这样的话,一点红也不该刮胡子。”

秦蔻:“…………”

秦蔻:“那我们去理发吧。”

阿飞的头发漆黑油亮,去理发店时,理发店还提出要收他的头发,秦蔻没理会,直接拒绝了,理发师用小皮筋把头发扎好,然后齐齐剪下,秦蔻把他的长发放进小包里,交给他自己处理。

阿飞珍之重之地收下了。

第二周,准时去上学。

阿飞看起来适应很良好。

不过,他刚去上学没几天,因为人实在太过显眼,居然遇到了校园霸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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