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4 章 07【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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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绳子,肯定不是用麻搓成的。

麻与葛,纤维很长,乃是古代最常见的绳类的材料,像是普通的乡间人,若是想要捆一捆柴火或者别的什么,都是直接用砍下来没处理过的葛。

当然了,江湖人是不会这样不讲究的,起码也得是细细搓成的麻绳,这是用来捆人的,再讲究一些,就是用头层的牛皮所切割、编制成的牛皮绳了,任他内功再深厚、再是神仙一样的人物,也绝不可能扯得断。

绳子啊……

一点红下意识地伸手抚过自己的嘴唇,挑了下眉,说:“你要拿来捆我?”

秦蔻羞涩地点点头。

一点红失笑。

他坐在床边,伸手拿过了秦蔻准备的绳子——当然既不是麻绳、也不是葛绳,更不是牛皮绳,材质很是光滑,是先前端午节的时候买来的那种红绳的细腻质感,就算捆在人身上,也绝不会造成什么擦伤一类的伤害。

一点红目测了一下,说:“这得有十米?”

秦蔻点头:“嗯呢,是十米呢。”

一点红:“…………”

一点红有点怀疑:“你能玩得转么?”

秦蔻说:“你坐好,我试试!”

一点红:“…………”

他把绳子还给秦蔻,乖乖地伸出了双手。

然后秦蔻就在他身上比划来比划去的,把绳子套在他头上(看起来像是要吊死他),然后又让他把手背在身后去,这样那样,那样这样。

最后把道具一扔,很是不满:“这东西怎么那么长!”

一点红失笑,把身上的东西往旁边一扔,一伸手,就把秦蔻捞进了怀里。

他说:“十米的确太长了些,你从前又没玩过这样的东西。”

秦蔻一斜眼:“你玩过?”

一点红没说话,只是很浅淡地笑了一下。

杀手嘛,也不是简单地只会给鸡抹脖子就行,他小时候薛笑人该教的都教了,于刑讯上,一点红也是一把好手,精通分筋错骨手,和姬冰雁、楚留香二人在沙漠上时,曾为了避人耳目,将那二人用绳子一串,像是拉牲口一样的拉着走。

自然那串法也不可能是被串的人自己捆的。

他很是专业地问:“你想捆成什么样?”

秦蔻:“过来过来。”

一点红凑过去。

秦蔻拿出手机一张一张地给他滑着看,

一点红看了一会儿,指着其中一张说:“这种,十米是肯定不够的。”

秦蔻:“啊……”

他的手放在手机屏幕上,往前滑拉了两下,说:“这个可以。”

秦蔻:“那就这个,你教我。”

一点红不说话了。

秦蔻:“嗯?”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要我教你?”

秦蔻把身子缩在被窝里,露出一双大眼睛,意义不明地朝他眨了眨。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和她对视,一直把她看脸红了才收回目光,淡淡地、慢慢地说:“那就只能在你身上教了,我自己总没法去束我自己。”

秦蔻的面上浮起了一片漂亮的红霞,期期艾艾地说:“就这一次哦。”

一点红根本不接这茬,冷酷地道:“那要看你几次能学会。”

然后,他就伸手,把秦蔻从被窝里拖出来了。

***

窗外下起了雨。

一点红听从秦蔻的指挥,套上裤子,从床铺上下来,走到另一面的窗前,拉开了窗帘,然后又躺了回去。

黑夜之中,月亮和星星都被乌云所遮蔽,雨线打在玻璃上,有一种特殊的声音,玻璃的内壁于是很快就浮起了淡淡的一层雾,而雾的外面,天旋地转、仿佛天地都是苍茫的一片。

在这样喧嚣的、噼里啪啦的大雨之中,人似乎是被孤立的,仿佛全世界都只有这个房间,全世界都只有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

秦蔻和一点红静静地躺着,谁也没有说话,都在看着玻璃上那噼里啪啦砸下来的雨线。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抱我。”

他惨白的双臂就这样环了上来,又轻轻一收,让她的脊背与他的胸膛相贴。

秦蔻像是能攥出岩浆的柔软海绵,总想让人再挤一挤,攥一攥。

她懒洋洋地说:“总觉得还没学会……”

一点红在她身后哼笑了一声,声音又低又哑,轻轻说:“没关系,你想学几次都好的。”

秦蔻噌得一下转身,瞪了他一眼,伸手重重地在他腰上拧了一记,一点红大概是真的有什么皮肤划痕症之类的疾病,这样一拧,腰要红一大片的。

一点红一声不吭地受了这一记,手还轻轻地抚了抚她的背。

他的蔻蔻就又甜蜜、又开心地笑了,一面笑,一面完全不带埋怨意义地骂他:“流氓。”

又说:“其实我看明白了,放心,下次咱们俩就要倒过来了,你别得意。”

一点红失笑,抱着她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只是又毁你一件衣裳……”

秦蔻满不在乎:“没事啦……那衣服就几十块钱,专门买来就是为了……喵!我一次打包买了好多件呢,下回换另外一件给你看。”

他搁在她腰上的手就又用力了一点,人似乎又激动了起来。

半晌,秦蔻说:“我觉得现在的生活真好。”

一点红道:“嗯?”

秦蔻环住他的脖子,说:“白天可以和大家一起吃各种好吃的,下午去店里面忙一忙,晚上回家可以喝到微醺,还可以和你一起睡……我喜欢你。”

也喜欢现在的家。

有人气的家,不是一个人住的家;可以一起去逛、谈天说地的超市,而不是一个人去购入生活必须品的潮湿;是有土豆烧牛肉、红烧茄子和青椒茄子的厨房,而不是所有的厨房用品都在抽屉里落灰的厨房。

生活,就是堆积在这样的一个个细节之中的。

秦蔻是个心很小的人,她其实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快快乐乐地生活,一点红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的前半生太苦、苦到他永远都在下意识地想要抓住任何一点自己没见过的好东西,他也很容易满足,仅仅是这样,每天为她洗手作羹汤,他就已经十分满足了。

但阿楚哥绝不是一个心很小的人,他热爱冒险,追逐危险,本性如此——秦蔻觉得他以后如果有了喜欢的女孩子,除非这女孩子和他的性格一模一样,都是热爱冒险的,否则……那且还有的纠结。

那么看过原著的楚留香还会爱上张洁洁么?他喜欢张洁洁好似也是因为喜欢上了那种神秘而缥缈的感觉。如今他在书中早知道了张洁洁的底细,事情的发展还会同以前一样么?

秦蔻若有所思着。

一点红揉了揉她的脑袋,问:“你在想什么?”

秦蔻说:“中秋那天,花满楼约好要回来的,不若再催促阿楚哥也回来,让他把他的义妹们也带上,大家一起出去吃东西嘛!吃火锅!”

一点红失笑:“最后果然还是火锅?”

秦蔻:(*/ω\*)

一点红道:“好。”

秦蔻又说:“对了,你也该去学车了。”

拿到了身份,不会开车怎么行呢?

她想了想,又说:“和诗音一块儿去学吧,她也要学的。”

林诗音要进货,一大袋一大袋的东西去坐公共交通的确有点太虐心了。

她和一点红其实身家都很丰厚,学了车之后买个车问题也不是很大,而且秦蔻有两台车,他们买车之前也完全可以先利用起来嘛。

一点红道:“嗯,在看了,本来打算这一二日和你提的。”

秦蔻上去亲亲他的嘴角。

一点红又问:“洗澡去么?”

秦蔻:“好。”

他把秦蔻横抱起来,抱进浴室去了。

***

这一天晚上下了一整晚的雨,第二天清早,秦蔻打开露台门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清晨的风一吹,有点凉飕飕的。

秋老虎也都过去了,天气真是一天比一天更凉。

秦蔻打了个哆嗦,转身回屋换秋装。

换了件薄厚适中的高领针织裙,秋天的针织裙一般都要选粗编织的,淡淡的灰色,看起来是松弛、柔软、温暖的。

秋天的鞋子也可以从衣帽间拖出来了,这样子长度过膝盖的针织裙,最好配单靴穿,不能是工装靴,工装靴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松散,切尔西靴挺好的,靴子口稍微开大一点,会有松弛感。

头发松松在脑后绾成一个低团子,她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儿,在耳朵上挂上方形编织纹的耳环,抬脚下楼。

林诗音今天扎了垂髫分肖发髻,她也换上了颜色饱和度很低的粗针织毛衣和长裙,耳朵上挂了她自己的珍珠耳珰,是那种很典型的慵懒法式装扮。

林诗音人好看,天生对时尚又很有敏感度,才来多久,就已经可以装扮的十分和谐好看了,况且这古装的发髻与这种法式慵懒风格搭配起来,还真是有一种很别致的和谐。

男士们就很乏善可陈了,一点红还是穿着他的紧身黑色T恤和短裤,傅红雪穿着他的短袖拎着大橘去给它洗澡,陆小凤换了件联名款痛衫,秦蔻一看,嚯!胡子小鸡!

秦蔻:“…………”

秦蔻:“………………”

陆小凤:“是不是很像我?”

秦蔻:“……你真幽默。”

陆小凤爽朗大笑起来。

他其实还蛮喜欢拿自己开玩笑的,这种自娱自乐的精神,秦蔻还挺羡慕的。

总的来说,是一群仗着自己武功高、身体好,不避寒暑不怕冷就依然头铁穿短袖的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二八月乱穿衣吧。

至于新朋友无情和冷血呢,冷血当然也只是穿着昨天秦蔻给的家居服——毕竟没有换洗的衣裳。

秦蔻是给无情准备了衣服的,不过无情看上去没什么兴趣,秦蔻今天准备带他们出门看一看,就只好告诉他,如果穿的太“古代”会引发围观。

在X市,穿古装的人其实不少,一般穿古装的人在街上走过去顶多就是被看两眼好不好看,要说大惊小怪那可真是不至于。

遗憾的是,漂亮的一般都只有古装小姐姐……

古装的男人,额,那还真是没几个能看的,秦蔻有一回在赛格吃饭,就看见了两个穿“曳撒”的男大学生。

曳撒是锦衣卫的那种打扮,衣服其实又英武、又华丽。但架不住那二位眼带黑框眼睛、头发乱糟糟看起来不清爽、背上还背着个登山包,天!登山包!这就是吴彦祖来了都驾驭不住啊!

更别提这两人长得还很普通,也没化妆。

……长叹一口气。

所以,即便是在X市这种穿汉服氛围蛮浓郁的地方,漂亮的、极富气质的古装小哥哥也很难得,更重要的是,他是坐轮椅的。

无情听完,沉默了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居然问:“你希望我出门去?”

秦蔻:“嗯?怎么了么?”

她有点诧异:“我以为你们会想瞧一瞧千年后的世界长什么样子呢。”

的确如此,但这里很高。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瞧了一眼落地窗就知道了,这里足足有二十多层楼高。

他并不太方便走楼梯。

寻常时候,他身边是带着四个剑童的,上下楼梯都是抬着轿子、轮椅或者滑竿,但他上的楼顶多也就九层……那还得是佛塔才能有九层。

二十七层的楼,难道要冷血来搬他和他的轮椅么?

所以,无情淡淡地说:“小师弟,你同秦姑娘出门看看去吧。”

冷血皱了皱眉,正要说话,秦蔻却已经反应过来了,微笑着说:“要不你先去楼梯口看一眼?”

无情眯了眯眼,有些困惑。

他虽然瞧上去冷冷淡淡、不近人情的样子,但其实并不难相处,也并不爱端着架子,虽然不明白秦蔻的意思,但也不大好意思拒绝她,便抿着唇,轻轻地点了点头。

秦蔻顺顺当当地使唤着冷血帮他推轮椅,冷血本来就会去推,被使唤了,也没一点儿不满。

打开门,进了干干净净的楼道,一拐弯,进了电梯间,秦蔻指着电梯说:“这个叫电梯,就是一个大铁盒子,上下有绳索连接,就这么直上直下,想去几楼就去几楼。”

无情明白了。

他点点头,说:“那我去换衣服。”

他当然也想看看千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也是个年轻人,心又没死,好奇心也没死。

秦蔻说:“算啦,你这样的人,换上什么衣裳该被围观还是要被围观的。”

无情的样貌是非常出众的,苍白的脸、寒星般的黑眸、难以用“英俊”两个字去形容,他这种寂寥、高远、苍白的气质其实并不健康,非要说的话,就是俊美,他的气质、轮椅还有眼神,是极富故事性的。

而且他这轮椅是木头的……

这轮椅里头估计还有很多机括和暗器……

木头的轮椅本身就很显眼了,再加上他极为出众的外形,换不换现代装都一样,该拍照的人还是会拍照、该看的人还是会看。

所以,就这样吧,反正他们两个也没打算在现代常住,拍上了网又怎么样?

秦蔻催:“诗音,红哥,出门啦!”

一点红手插着兜出来了,林诗音换上切尔西短靴,靴子落地,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很喜欢这样的声响,觉得很有走路的气势,不会像以前一样,走路弄出声响还会觉得自己不够端庄。

傅红雪刚洗完猫,心力交瘁,不太想出门,阿飞喜欢黏着秦蔻,所以也换了T恤、短裤和球鞋一块出门,秦蔻不赞同地看着他的衣服,说:“今天要去买秋装。”

阿飞不想花秦蔻的钱:“我不冷。”

秦蔻伸手拉一拉小朋友的高马尾,说:“到冬天怎么办?你还不冷?”

阿飞说:“我可以上山去猎……”

秦蔻:“打住!不要再提猎狐狸鞣皮子的事情!不可以!”

阿飞闭上了嘴。

林诗音揉了揉小阿飞的脑袋,说:“你要不要和我一块儿去进货,我发工钱给你呀?”

阿飞想了想,点了点头。

秦蔻心想:这年纪似乎该去上学了……晚上回去和爸爸打个电话问问吧。

众人下了楼。

雨后,有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眼前出现的场景,当然是冷血与无情这辈子都没见过的,高楼林立之中,各色植物被昨夜的雨水洗得青翠欲滴,晨风一吹,露珠滴入泥土中,地面铺着石砖,即便下了雨,也不会有烦人的泥泞。

这里的楼都是二十七八层高,在楼下抬头时,就恍然让冷血想到了自己曾在林中见过的梓树,梓树很高,从下往上望的时候,会生出一种这树木是通向天际的。

这里的高楼比之梓树,还要高很多,像是一个巨大的、有远古气息地丛林,丛林中的树木却都是泛着冷光的琉璃、石材与钢铁。

很怪异。

唯有新雨之后,那种翻起的泥土与青草的香气,那些青翠欲滴的植物,让人有熟悉的感觉。

再看眼前,是三三两两的人,闲适地走着,享受着清晨。

无情的唇角就勾起了一点淡淡的笑意。

忽然,有什么东西“嗖”的一声过去了,风驰电掣的,无情用自己出色的动态视力一捕捉,是……嗯??!

这是……轮椅么?风驰电掣的轮椅??比马车都跑得快的轮椅??!

然后就是有个中年人气急败坏地在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喊:“爸!停下!你慢点!!”

前面轮椅上坐的那个老年人得意地哈哈大笑,骂道:“怂娃!怕甚哩!你老子前面等你!”

然后一溜烟不见了。

中年儿子:“……&(*&……%……&%#¥&*……!!!”

秦蔻饶有兴趣地摸了摸下巴,对无情说:“诶,那个是电动轮椅,你看是不是很方便,要不要你也买一个回去,就当是现代特产了嘛!”

无情:“…………”

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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