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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章 连环杀手再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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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斌形容的,自己的儿子,丁诚,是个十分懂事的孩子,自幼丧母,少年老成,平时几乎不怎么用他操心,上了初中之后,虽然成绩有所下滑,但孩子很上进,也很努力。

然而,丁诚的班主任对丁诚的形容却不是如此。

在丁诚的班主任眼中,丁诚这个孩子,聪明有余,勤奋不足,淘气又叛逆,在班级里属于成绩差的,跟他一起玩的同学也都跟他的成绩差不多。

如此,一帮差生混在一起,能学好什么呀!

班主任还说,这学期才刚开学不久,这孩子就已经开始不做作业了,甚至上课捣乱,还偶尔逃课。

她已经准备要找丁诚的家长谈谈了,只因为她最近太忙了,一直没腾出时间,这才耽搁了。

果然如秦简所说,丁诚的确处于叛逆期,又常年没人管,所以成绩很差,不过他忽悠他父亲的本事倒是不差,以至于丁斌一直觉得他懂事又努力。

不过,显然,他在学校不断地作妖,班主任都要找他家长了,自然他可能就忽悠不下去了。

按照丁诚的班主任的说法,这个孩子现在已经完全厌学了,跟着几个关系好的同学称兄道弟,天天不知道在胡混什么。

丁诚的班主任还说,这学期,跟丁诚关系好的几个同学,有一个已经退学不念了。

对于一个厌学的孩子来说,好朋友不念了,他不会替好朋友感到遗憾,只会羡慕好朋友再也不用学习了。

但丁诚似乎也清楚,他的父亲是不可能允许他不念的。

在这种情况下,叛逆的孩子如何跟父亲抗争呢?

答案只有四个字:经济独立。

或许,凶手就是如此把丁诚诱上钩的吧!

如此一来,那应该是一份工作,但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工作呢?

秦简觉得,应该是比较有排面的。

毕竟,丁诚的家庭条件还算优渥,从小没吃过苦也没受过累,打零工,当学徒,这种比较苦比较累的工作,他应该不可能被陌生人的只言片语便吸引了。

然而,比较体面又比较正式的工作,怎么可能要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未成年呢?

所以,结合丁诚在学校就跟几个关系好的同学称兄道弟这一情况来看,他怕不是被江湖道义吸引了吧!混黑了?

秦简承认,她的脑洞确实挺大的,不过,这个年代的初中生也确实挺野的,打架斗殴什么的,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好么,可比后世凶残多了。

然而此时,秦简想归想,但在没有任何其他线索的情况下,她的脑洞暂时还不能作为一条线索去排查。

当务之急,有两点:

第一,他们要寻找有没有人目睹了凶手跟丁诚接触的这一幕。

为此,一时间,局里能出外勤的人几乎都被撒了出去,秦简当然也包括在内。

第二,他们要知道,其他省市有没有类似的命案发生。

关于这一点,昨天,王文光已经安排人跟各省市的公安部门通了电话。

目前,各省市都还没有反馈,不知道是没有类似的命案发生,还是依旧在查档。

时间过得越久,其实希望就越不大,毕竟,如此残忍的命案,只要见过,哪里会忘记呢,还需要查档吗?

并且,如今,这个连环杀手已经重出江湖了,就说明,如果他在过去的一年在其他省市作过案,当地的公安部门肯定是没有抓到这个变态的。

如此残忍的命案悬而未了,哪个干刑警的能忘记呢?

所以,只要他们这边把电话打过去,对方的接线员便会第一时间把消息传递给刑侦部门,那么,如果有类似的命案,其实,很快便会有反馈的。

然而,如今,距离他们昨天打电话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4小时,所以,希望很渺茫了。

每个人心里似乎都知道这一点。

所以,他们只能从第一点上进行突破了。

如果真的能找到目击者,得到凶手的一些相关特征,即便一时间,还不能锁定具体的嫌疑人,但至少,在凶手下一次作案的时间周期,他们可以有针对性的布控,是不是就能增加他们抓到凶手的概率了呢?

......

排查的工作量是相当巨大的。

然而,身体上的疲惫还不是最主要的,查而无果带来的心理上的疲惫才是最消磨精气神的。

几天过去了,整个刑侦支队的人,都颓丧着一张脸。

突然,这天,一个人竟然主动来了市局,对方是个乞丐,他拿着悬赏告示问:“这上面的男生,我见过,如果我说的有用,你们真能给我钱?”

接待的民警马上把乞丐送到了刑侦支队。

罗昊正好在,他看着乞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平时都在哪一带乞讨?”

乞丐说:“我叫全福,平时都在团结路那一带,就人流比较大的那几个地方。”

团结路?

并不是丁诚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啊!

似乎还离得挺远呢!

罗昊恍然意识到,似乎他们排查时,只关注丁诚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其实范围还是小了。

一来,丁诚放学后,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呢,虽然他早晚会回家,但他被诱骗走的地方可就不一定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了。

二来,就算丁诚第一时间就回家了,但他被诱骗走的这一瞬间,如果恰好没有人看见呢,因为,不管是摆摊做生意的小商小贩,还是形色匆匆的路人,谁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学生呢?

同理,他们面向全市,通过电视和报刊寻找目击者,也是这个道理,没有人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路人。

能够惹人注意的,要么此人极为惹眼,要么此人有过激的行为。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街抢劫的,持械行凶的,一般都会有目击者,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容易吸引他人的目光,但凶手如果只是不露痕迹地搭讪,然后丁诚便跟着凶手一起走了,两人顺利地融入茫茫人海,显然便不会引起路人的注意了。

路人虽然不会注意,但全福是个乞丐啊,他倒是有条件能注意到呢!

罗昊想通此节,便继续问道:“我们并没有在团结路上张贴告示,这张告示你是在哪撕的?”

全福嘿嘿笑道:“在我回家的路上,其实我两天前就看见告示了,当时我就觉得上面的男生眼熟。”

罗昊皱眉,打断道:“那两天前你为什么不说?”

全福讪讪地笑,挠头道:“我......我不是不识字嘛,哪知道这是个悬赏告示呀,没钱我跑来一趟干什么,不是耽误我要钱嘛!”

全福的表情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但他说出来的话,却着实不要脸,“要不是今天,我路过时,刚好碰见了一个兄弟正在看告示,我随口问了一句,我岂不是就要错过这笔钱了,嘿嘿!”

罗昊看着全福笑出来的大黄牙,一阵无语,这个人年纪不大,又全须全尾的,竟然跑去当乞丐,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啊!

没钱他连做一个热心市民都不愿意,还真是懒到只能当乞丐呀!

不过,罗昊无语归无语,但他也知道,这个世上,什么人都有,热心市民有之,这种无利不起早又一身懒虫的人当然也有之。

“说说吧,具体时间、地点、你看到的人和事,说得越细越好。”

全福回忆了一下,才道:“我看见这个男生的那天是上周六的下午,具体时间,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有表,估摸大约两三点吧!”

“地点就在团结路的新明百货后身,那里不是有座桥嘛,我当时就坐在桥头,这个男生是跟一个女人一起走过来的,我当时刚好午睡醒了,正精神着呢,见到人,我就想赶紧要两个钱,所以,我对这个男生的长相还是挺有印象的。”

罗昊问道:“只对男生的长相有印象,那,那个女人呢?”

全福回答:“那个女人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季节怕过敏,竟然用纱巾裹住了头脸,也看不见长相啊,不过我从纱巾的缝里,看见了她的一缕头发。”

“我觉得,这女人应该是挺时髦的,因为她烫了大卷,看起来就像电视上咱们省台的那个主持人,叫什么丽来着,好像就是那种卷,还染成了棕色,我还看见她的眼睛也化了妆,眼睛挺大的,柳叶眉,虽然她穿的就是普通制服,不过我能感觉出来,她身材肯定很好。”

“她一定挺漂亮的,因为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都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这么香的女人,一定很漂亮。”

全福说着,脸上的表情竟然变得色眯眯的。

罗昊沉声打断了对方的遐想,“能看出来对方的大概年龄吗?还有对方的身高大约多少,体重大约多少?”

“年龄?这可不好说呀,还真是不好说。”

“至于身高?我当时是坐着的,这我也感觉不出来啊,她大概到那个男生的眉毛吧!”

“体重嘛?呃,我也有点说不好,她的衣服有点肥,我感觉,她整体还是偏瘦吧!”

罗昊见他也说不出来什么了,便继续问道:“他们路过你身边的时候,有没有在说话,说了什么?”

全福道:“他们在说话啊,不过说什么我就有点记不清了,就隐约听见他们说什么夜总会,其他的嘛,哎,我是真记不清了。”

夜总会吗?

罗昊瞳孔微缩,把丁诚诱骗走的人竟是个跟夜总会有关的女人吗?

那这个女人是不是连环杀手呢?

还是说,这个女人只是连环杀手的帮凶。

毕竟,在罗昊看来,一个身高只到丁诚的眉毛,身材又偏瘦的女人,她能够顺利地杀人又抛尸吗?

会不会她只是负责引诱的人呢,真正的连环杀手另有其人?还是这个女人便能够独立完成这一切?

没有答案。

然而,不管情况如果,这个女人,目前都成为了本案的重中之重。

想要破获本案,就要找到这个女人。

跟夜总会有关的女人?是常客,还是女服务员,或是在夜总会坐台的三陪?

不管是哪种可能,罗昊决定,还是要先锁定有可能的夜总会,于是他问道:“他们过桥之后,往东走了还是往西走了?”

全福抬手比了比,“嗯,桥,这边,应该是西边。”

“西边?”罗昊喃喃了一句,在脑子里想了想那附近的地形,又问道:“西边应该走差不多两百多米便是岔路吧,他们往哪条路走了,你看见了吗?”

全福摇了摇头,“太远了,我就没再继续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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