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章 03【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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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金九龄的相遇,对于温玉而言,不过是一个晦气的插曲,她并没有放在心上,也不必放在心上。

但她不知道的是,就是这一次的相遇,在几个月之后,居然在江湖上催生出了一件非常大的事情。

不过,这一切都是后话了。

除却这个不愉快的插曲,今天的郊游总的来说还是很完美的。

明镜山距离京城大约二十里地,她早晨起来说要来玩的时候,就很自觉地用上了叶孤城的玉佩,找到了珠宝铺“精玉阁”,精玉阁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人,天生一副做生意的好脾气脸,且十分的有眼力见,麻利地把马车与车夫准备好了。

马车里很宽敞,铺着柔软的长毛地毯,上面布有小几,小几上七七八八地放着些核桃、瓜子之类的小食,还放着一把用来开核桃壳的小金钳。

这是白云城叶氏家采买的核桃,哪里会不好,叶孤城见她要上山去玩,特意吩咐了那叶掌柜几句,又状似无意地对温玉说:“叫那小子给你钳核桃。”

那小子,当然就是傅红雪。

……他还真是给傅红雪找了个好定位。

温玉:“…………”

温玉觉得叶孤城好似有点微妙的看傅红雪不爽,但是又说不出为什么来,只好带着这种诡异的感觉走了。

此时此刻,他们从山上下来,出了一身细汗,又正值午后,温玉一上车就躺下打起了盹儿,傅红雪坐在另一边的角落里。

马车晃晃悠悠,好在路够平整,不会颠簸,于是这种晃悠也就变成了催人入睡的符,温玉打了个哈欠,随口对傅红雪道:“桌上的东西你自己吃吧……”然后就睡着了。

中午的觉大多不能睡太久,睡太久醒来之后会头疼,温玉大概窝了半个小时,就悠悠转醒,揉着眼睛翻了个身,去瞧傅红雪。

谁知黑衣没瞧见,却瞧见了一片白色的衣袂。

衣袂之上,有银光闪过,是缥缈潇洒的白云暗纹。

温玉揉了揉眼,动也没动,嘴中嘟囔道:“你怎么出来了……你不是通缉犯么?你被抓了我可不去救你。”

叶孤城:“…………”

叶孤城:“我不是通缉犯。”

温玉歪了歪脑袋:“啊?”

叶孤城淡淡道:“那日在紫禁城,我欲杀皇帝,你却救走了我,当时的异象,许多人都瞧见了,谁也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皇帝不敢堂而皇之的通缉我。”

毕竟,这人都闯到紫禁城的南书房去了,还抓不住人,让人跑了,这要是让天下人晓得了,估计往皇宫里蹦跶的人会多不止一倍吧。

这……总而言之,叶孤城与皇帝的关系就是尴尬,非常之尴尬。

大内高手似有人在秘密追杀叶孤城,但叶孤城因身上有可以无视空间门距离的空间门入口,行踪神出鬼没,刚把人引到保定去,他自己又回来了……

反正这种奇妙的关系大概能持续好久吧,温玉懒得管。

她唔了一声,没对这事做出什么评价,双眼放空的看着车顶,陷入了刚睡醒之后的贤者时间门。

她嘤嘤嘤道:“啊……口渴。”

叶孤城扫了她一眼,从善如流道:“泡茶?”

温玉还窝着不肯起来,提出无理的要求:“不想喝茶,我好热,要喝冰的!”

叶孤城却一点也不觉得这要求很无理,他神色不变,伸手一晃,只见身后的车壁靠枕之下,有个严丝合缝的抽屉,抽屉一打开,里头竟放着块晶莹剔透、切割整齐的大冰块。

再仔细一看,这完整冰块之中,被挖出了一个放东西的空间门,里头正冰着一个小瓮,叶孤城将那小瓮打开,里头丝丝寒气冒出,又瞧见几个漂浮的小青柑。

里头的液体被倒出,青绿色的小青柑漂浮在淡金色的液体之中,外杯壁上挂在了一层小小的水珠,温玉一瞧见这个,登时精神百倍,挣扎着靠在靠枕上,伸手接过了杯子,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原来是蜂蜜水,加一点青柑是为了增加一点酸度,好让口味不是那样的单一。

她睡了一觉醒来,本来就睡得有点热,脸上红扑扑的,这酸酸甜甜的饮料带着丝丝清凉的温度,她大口地喝,牙齿都有点被冰到了。

她忽然莫名其妙地想:其实生活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不用担心喝到假蜂蜜哈哈哈哈。

温玉:—V—

雪鸮鸮就安静地站在她旁边,与她露出了同款表情。

叶孤城安静地瞧着她,心绪却已经飞了。

曾几何时,他认为自己的生命之中不会再有欢乐与安宁。

因为他修无情之剑。

他四岁习剑,从此剑不离身,连睡觉时都不肯放下,他握着剑,看着父母相继离世。

母亲病死时,整个人已瘦骨嶙峋,手如干枯的树枝一样,她的眼睛睁得那样的大,似要把少年叶孤城的模样永远印在心底,然后她流出浑浊的泪水,安静的离世。

那时,叶孤城忽然感觉到一种奇异的恐惧。

这种恐惧像是一千把雪亮的利刃,将他的皮与骨剔开,撕开了他层层的肌肉,令他冷汗连连,几欲呕吐,少年叶孤城低头去看自己无暇的白衣,恍惚之间门以为上面沾满了血。

但上面沾的不过是他的眼泪。

他枯坐三天,认为自己悟道了。

人终究会死去,但剑不会死去。

倘若将自己的情感都加诛于亲人、爱人、朋友,他会想要很多,想要很多爱、想要很多陪伴、想要长长久久。

欲念若是太多,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会恐惧,就会发疯。

他想要母亲长久的活着,但天不遂人愿。

他忽然觉得把自己的情感加诛于这种极不稳定的事情之上,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但剑不会,剑是死物,它一直在。

于是叶孤城决心把自己的余生都奉献给剑道,除此之外的所有欲念,他都决心消磨掉。

剑道回应了这努力而执拗的少年,十三岁那一年,叶氏的家传剑法就已无法满足叶孤城,于是他远去中原,去天山之外,找当年最负盛名的剑客雪鹰子学剑拜师学艺。

一个生活在炎热南洋之上的少年人,如何孤身一人,来到中原,走艰苦卓绝的路,执拗的上天山,去找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剑客呢?

但他的确做到了。

他虽生在南洋,却不似一般南洋人一般有着黝黑的皮肤与开朗的性格,他皮肤苍白,双目漆黑如寒星,又如潜伏在雪域之中捕猎的雪豹一般,有一种咄咄逼人的彪悍与野性。

雪鹰子收他为徒,五年之后,叶孤城拜别师父,重回白云城。

剑仙之名,就是在之后渐渐传开的。

正值青年的叶孤城似乎已将自己的欲望消磨干净了,他不喝酒、不喝茶、吃的用的,都极为简朴清淡,他的眼里再没有任何人。

他甚至变的有些没有人类的感情了。

他曾认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无悲无喜、无垢无暇。

但在一年之前,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剑势在阻凝。

他的剑法无法再向前一步。

他自认为自己天生为剑而生,为此,他付出了良多,却从没想过,这柄陪伴了他二十多年的乌鞘长剑有一天不再回应他。

他只好去寻求解决的办法,他远上天山,去找自己阔别多年的师父。

那时雪鹰子已很老了,天山的雪落在他的雪白的胡子上,如此和谐。

师父只说了一句话:“本不是无情之人,何故修无情之剑?”

叶孤城听完这话,久久不言。

他曾认为剑客只需要诚于剑。

但诚于剑的意义何在?

剑是死物,是杀人的凶器,剑术是使用这种工具的技法,技法若是高超到了一个地步,就已“近乎为道”了。

道之所以为道,是因为入道之人心无杂念,体会到了一种极为玄妙的境地。

叶孤城无法以无情入道,是因为他绝非无情之人。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年少时决心断情绝爱,只是因为恐惧,他恐惧失去所爱时那种近乎绝望的崩溃。

因为恐惧而断情,与天生无情绝不会是一回事。

因为恐惧而断绝欲念,这欲念也不会消失,而是被他强行压在身体里潜伏起来,在无暇的身体之内如恶鬼一般无限生长,终有一日,要冲破皮肉,汹涌而出,直到把他整个人都烧起来,烧化他那如雪粒一般无暇冰冷的外表……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叶孤城忽然觉得自己以前的行为很可笑。

住空无一物的屋子,喝没有味道的白水,从不参与任何与人相关的活动……

他想到了六祖惠能的故事。

五祖弘忍一日尽唤弟子前来,令众人各做一偈,弘忍之首徒神秀做偈:身如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

六祖惠能得见此偈,亦做一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他数年来一直压制自己,住雪白的屋子、喝没有味道的水,岂非如同神秀所言,乃是“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

他非无情之人,硬修无情之道,也绝到不了六祖惠能的境界。

于是他决定……这无情剑,不修也罢。

在做出这个重要的决定之后,叶孤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造反。

他倒是也没有很想坐上皇帝的宝座,只是那时南王府来人,要请叶孤城帮忙。

百余年前,南王一脉在王朝交替之时,救下了叶氏的一支遗脉,这只遗脉后来来到了飞仙岛上,创造出了白云城。

因此,南王一脉对叶氏有恩。

如今他们意图谋反,于是想到了“一剑飞仙”叶孤城。

若换了从前的叶孤城,他可能不会答应,但现在,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好奇。

那无上的权势,是不是真的有那样大的魔力?和氏之璧、真龙宝座之下,在百年、千年的时间门之中有多少人的血曾流过?那华美的龙袍之上,是不是爬满了血淋淋的尸首,每一具都充满渴望的望着真龙的龙纹。

这是人世间门最大的权势,也是人世间门最大的欲|望。

叶孤城想要去看一看这欲|望,于是他答应了。

作为放飞自我的第一步,这步子的确迈得相当得大,而叶孤城也自己的傲气付出了代价,他差点被温玉撞的吐出半块肝来,醒来之后,行走中原的难度又提升了不是一点点。

而且他还发现,这种权势对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吸引力,他似乎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权力动物。

但他因此认识了温玉。

他曾认为自己的身边绝不会再有欢乐与宁静,可是今天送她出门去玩之后,他忽然有点想她,本想把这感觉压下去不去理会,但又随即转念,吃过午饭之后飘然出门。

他截住了白云城回程的马车,把傅红雪拎出来,让白云城的门人先送他回去,自己上了马车,就这么静静地坐着。

马车摇曳,绿眼睛的女郎合上了眼帘,呼吸均匀,毫无防备,车里藏着他特意要下人准备的饮子,冰在晶莹剔透的冰块里,沁人心脾。

回程一共二十里,叶孤城却忽然想,若是这段路有一百里就好了。

这想法让他恍忽之间门回到了少年时代,那时候他也想,若是母亲可以一直陪伴我就好了。

不同的是,少年的叶孤城为自己软弱的想法而羞愧,而如今的叶孤城已完全成熟,他已不再害怕自己的心。

温玉窝在靠枕上,终于想起问他:“小傅呢?”

叶孤城随口道:“叫叶福送他先回去了。”

他一边说,一边顺手拿起了桌上的小金钳开起了核桃,他的手指修长有力,也很灵活,钳核桃还会注意用手指一搓,把核桃仁外头那一层薄衣给搓掉,不一会儿,桌上的雪白手帕上,就堆起了一小堆核桃。

叶孤城淡淡地道:“这是陈仓核桃,你吃吃看。”

温玉伸手捏了一个,像仓鼠一样开始咔哧咔哧吃核桃。

吃几口核桃,喝几口青柑蜜水,怎么说呢,她感觉自从打败了玉罗刹之后,生活过的越来越爽了。

她又瞧了一眼叶孤城,问:“说起来,你怎么来了?你不是不喜欢出门游玩么?”

叶孤城那双漆黑的眼睛意味深长地瞧了她一眼,语气很是莫测:“你又没叫我,怎知我不喜欢?”

温玉一时语塞,觉得想不清楚,干脆不想了,掀开帘子瞧瞧外头。

他们正好路过一条小街,街上有几个买菜的在摆摊,温玉一时来了性质,道:“我们去买菜吧,晚上吃烧烤,正好要万圣节了!”

她一说完,又觉得不对,这里过的是农历啊,万圣节前夜的十月三十一日是公历……农历的十月末,呃,万圣节好像在她没意识到的时候悄悄过去了。

不过没关系!假装它没过去好了,反正节日就是找借口吃饭聚会嘛哈哈哈。

温玉小姐爽朗地笑了起来,拉着叶孤城下了马车,逛菜市场,买了这种菇那种菇、戳戳这个茄子,碰碰那个芸豆,怀疑这家的猪肉有没有注水、怀疑那家的白菜是不是新鲜……

这……这……这是什么菜市场混世魔王!

于是观察力惊人的白云城主就看到了菜贩的脸也和茄子一样越变越紫,而且这种紫还带着人传人的属性,她跑到哪一家,哪一家的菜贩脸色就开始变紫……

叶孤城:“…………”

他招手叫车夫过来,取走了车夫的钱袋子,开始顺手打赏起了被温玉折磨过的菜贩。

最后,心满意足地买了许多东西,温玉决定今晚就开万圣节趴体,吃烤肉!现在就去把朋友们都请过来!

至于万圣节趴体为什么要吃烤肉……额,反正都是找借口吃饭了,管这么多干什么!

她立刻抬脚就往百花楼走,叶孤城提着个装满菜的菜篮子,沉默地看着温玉的背影,还是抬脚跟了上去。

这造型的白云城主的确别致。

他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不在意外物……

至少,现在,他很希望自己不要碰上一个熟人。

但是墨菲定律告诉我们,一个人越是希望不要发生什么,那件事就越有可能会发生。

他们在街上走着,忽然迎面来了一个熟人……这熟人身材高大而强壮,穿着一身翩翩公子般的长袍,负着双手,他走路的姿势似乎很随意,又带着一种动人的魅力。

他的眼角含笑,鼻梁挺拔,嘴唇很薄,是个极富有男性魅力的人,他身边带着三个姑娘,一个温婉动人、一个甜美可人、一个带着一股子书卷气,三个女孩子正叽叽喳喳、有说有笑。

温玉叫道:“啊!楚留香!”

他怎么来京城了?

他之前从没来过京城,当然也从没见过温玉的魔法小院,今天倒是巧,竟叫她迎面碰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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