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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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原来今天是七夕。

怪不得工作室的小姐姐都请假了,还有陆颐呈!他说他有事请假,原来是这个事。

于挽秋说要穿得这么好看,不出去转转怎么行,结果把她带到了这里。

姜兰这几天光顾着上班,也没看日历,今天是七夕。

可她连礼物都没准备。

于挽秋看出来姜兰在想什么,“好好过节吧,你能来陆颐呈就很开心了,对了,你这和耳钉和衣服不太配,摘下来吧。”

姜兰带的耳钉就是普通的小银钉,不搭就摘了吧,

摘了耳钉,姜兰推开车门下车。

地上贴了荧光路标,不是常见的箭头形状,而是连成一片的闪闪发光的星河,走在上面好像走在银河之上。

姜兰抬头看了眼天空,天上也有星星。

这里是天文馆,b市最好的星辰观测地点。

繁星代表永恒,千万年轨迹不变。姜兰心脏扑通扑通直跳,没有谁不喜欢这样的惊喜,小裙子,钻石发箍,天文馆。

她喜欢陆颐呈为了她变得不像自己的样子。

沿着星河一直走,姜兰在天文馆的顶层天台看见了陆颐呈。

这是天文馆的星辰观测地,是一个很大的圆台,几个方向架了好几个天文望远镜,陆颐呈站在圆台中心,他手背在身后,不知道等了多久。

陆颐呈今天不太一样,这边没有灯光,夏天的风很大,但陆颐呈的头发动都没动,姜兰发现他摸了发胶,还梳了背头。

平时只穿短袖休闲裤的人今天竟然穿了衬衣马甲西装裤,西装裤的垂感很好,颜色是深灰色,衬衣是白色的,肩膀那里有两道黑色的斜纹,马甲是灰白斜格的,看着有种难言的贵气。

陆颐呈很高,他今天戴了平光眼镜,眼神看着有点锋利。

这身比上次的蓝色衬衣好看,如果忽略他背在身后微微发抖的手,看起来很成熟。

其实他只比姜兰大几个月,今年也刚上大三,同样21岁。

姜兰偏过头,冲着旁边的风和夜空笑了笑,然后朝着陆颐呈走过去。

陆颐呈也朝着姜兰走,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牛郎和以后之间隔着银河,但他和姜兰之间除了一群没眼色的人,什么都没有。

他们之间并没有银河。

陆颐呈朝着姜兰伸出了一只手,他手握成拳头,手背上有一个荧光的五角星。

“你按一下。”

这难道是什么开关不成,姜兰伸出手按了一下。

陆颐呈把手翻过来,中指上画了一朵粉红色的小花,“宝贝你再按一下。”

姜兰又按了一下,陆颐呈打开攥实的手,手心画了一颗红色的爱心。

陆颐呈:“再按一下,最后一下。”

姜兰犹豫了一下,伸手按了下去,陆颐呈的手并不软,相反还有点硬,姜兰按下去的一瞬间,陆颐呈顺势牵住她的手,然后指着外面的星空,“叮,你看那里。”

天台上只有风声,姜兰好像听见螺旋桨的声音,忽然间,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型无人机,螺旋桨转的只剩残影,随着它缓缓上升,姜兰看见了被无人机带上来的东西。

是一束包得很好看的玫瑰花,红色和黑色很配,红色的玫瑰花极其耀眼。

玫瑰花的话语是热恋,更直白一点说,我爱你。

玫瑰花上缠着小彩灯,一闪一闪的,姜兰轻轻吸了一口气,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好多好多玫瑰花。

无人机飞到两人身边,陆颐呈伸出一只手把玫瑰花抱下来,花是他挑的,包装也是他盯的,玫瑰花一共九十九朵,陆颐呈犹豫了好久,到底要一百零一还是要九十九,最后还是选了九十九,长长久久。

陆颐呈真的紧张,他声音都比以前低沉,“姜兰。”

姜兰感觉陆颐呈的手在出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么紧张是要求婚呢。

尽管现在是八月,晚上很凉快,但是,陆颐呈穿得多,为了帅,他还套了一个马甲。

“我虽然不会写歌,不知道去找好玩的地方,虽然发现萤火之森和西大街烟花汇演的人不是我,那么多好吃的地方的人也不是我,但我会学会找好玩的地方,努力赚钱,带你去吃好吃的,带你去玩好玩的,去你想去的地方,我会学会准备惊喜,变帅一点……”陆颐呈有点语无伦次,他其实有写稿子来着,还背了,本来他记忆力好,过目不忘,但现在脑子里的话颠三倒四的。

“你喜欢花我可以陪你种花,你喜欢草我就陪你……不对,没这句。”陆颐呈道:“姜兰……我喜欢你,我爱你。”

陆颐呈从口袋里摸了摸,摸出来一个小盒子,“这是七夕礼物。”

姜兰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红色的宝石耳钉,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上面空荡荡的。

这也是设计好的?

衣服,鞋子,头上的小饰品,银河,天文馆,玫瑰花,还有手上的三个开关……

陆颐呈道:“我想当你的情绪开关。”

姜兰把玫瑰花放地上,然后扑进陆颐呈怀里,她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喜欢,的确很喜欢,喜欢到陆颐呈说的每句话,都在她的点上跳舞。

“陆颐呈,谢谢你。”

那一瞬间,陆颐呈终于回归大地,体会到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很踏实。

虽然昨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姜兰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一个在那儿想东想西,怕她觉得土,怕她不喜欢,但是,为了这一瞬间,那些忐忑纠结都是值的。

陆颐呈甚至有点得意,哪个读者还敢说他直男。

不过姜兰有点沮丧,她道:“可是我没给你准备七夕礼物。”

陆颐呈:“你都陪我过七夕了,还要什么七夕礼物,嘿,这个你喜欢嘛,宝贝你过来,这台望远镜能看见牛郎星和织女星。”

虽然科学说牛郎星织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是很浪漫。

在天文观测台,可以看见很多的星系。

陆颐呈教姜兰用望远镜,“那边,还有那边,都有星星。”

相对于渺小人类的几十年寿命来说,星星就是永恒的,陆颐呈喜欢一切永恒的东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带来的震撼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些亮闪闪的光点,组成大片大片的星云。

“这个好好看。”姜兰真的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星星。

陆颐呈露出一个笑,他调整望远镜的镜头,还能看见更远的星体。

“看够了咱们就去吃饭,吃烧烤还是火锅串串?”陆颐呈知道姜兰不喜欢吃西餐。

姜兰道:“烧烤!那玫瑰花放哪儿呀,我想戴着新耳钉去。”

耳钉是小熊形状的,群子是红宝石,很好看。

陆颐呈毛遂自荐:“我给你戴。”

————

于挽秋送完姜兰靠在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姜兰的摄像跟着过去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

年轻可真好,她要再年轻二十岁,估计不会和陆双辰结婚,不跟他结婚就不会有陆颐呈,也不会遇见姜兰。

唉,这是个死循环。

于挽秋叹了口气,助理不在,只有跟拍在,但跟拍就是个隐形人,早知道不答应陆颐呈了,可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了。

裙子买好了,用奖金买的,虽然是小众品牌,那也五位数呢,礼物,鲜花,弄得于挽秋不答应,都觉得自己羞愧当陆颐呈的母亲。

可是姜兰不在,七夕的夜晚,她要一个人过了。

于挽秋想下车走一会儿,她只是在这一瞬间体会到孤独的感觉而已。

下了车,于挽秋靠在车上站了一会儿,今晚的月色很美,星星也很好看,不知道陆颐呈什么时候把姜兰送回来。

吹了会儿晚风,于挽秋的心情轻快了很多,正准备回去,远处的车打了一束光。

一个穿着西装裤,长风衣的人从车上下来,远看他头发半白,梳的很整齐,他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下车的时候脚步顿了顿,然后又弯腰从车里拿了束玫瑰花。

理了理衣襟,这才朝着于挽秋走过来。

跟拍的小哥都惊呆了,虽然没有BGM和追逐他的灯光,但小哥感觉自己在上海滩的拍摄场地。

这是谁啊,那辆车开始没注意,现在想想,好像他们过来的时候那辆车好像就在。

应该是那个互联网大佬吧,不然谁敢这样提着花来找于挽秋,怎么没有啤酒肚,也没有谢顶,除了头发白一点,看起来还很帅。

真的很帅,虽然夏天穿风衣可能有点热,但长得高的男的穿风衣真的帅炸了,皮鞋踩在地上,声音一下一下地响,跟拍调整摄像头,对准了陆双辰。

不拍白不拍,这可是陆双辰,多少记者都拍不到的人,他行!他可以随便拍。

于挽秋嗤了一声,漫不经心地瞥了眼朝她走过来的男人。

有病,大夏天穿风衣,怎么不热死他。

陆双辰走得有点慢,玫瑰花也不是捧着,而是单手拎着,他另一只手还拿了个礼物盒,于挽秋都能猜到是什么东西。

两人隔得不远,还不到一分钟,陆双辰很快就走到了,他把玫瑰花朝着于挽秋递过去,“七夕快乐。”

陆双辰拿出了在商场谈判桌上的气势,开门见山道:“这是礼物。”

礼物用黑色礼物盒包着,上面还有个黑色蝴蝶结丝带,陆双辰道:“不打开看看么?”

于挽秋没有伸手,“什么礼物?”

陆双辰:“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于挽秋不打开看看都知道是怎么,肯定又是钻石。

她觉得可没意思了,虽然知道这样不太好,但她还是忍不住对比。

没有音乐,没有餐厅,就在天文馆楼下,陆双辰送她一个礼物。

去年的七夕于挽秋在拍戏,再想起七夕已经过去好几天了。

的确比去年强了不少。

但是……

老夫老妻,于挽秋能猜到陆双辰下一步要做什么。

于挽秋拆开礼物,黑丝绒上躺着一条钻石项链,在夜色下闪闪发光,初步估计,得八位数朝上。

项链的末端是粉钻,项链链身有很多碎钻。

很好看,可是这样的项链于挽秋有好多条。

她更希望和陆双辰去哪里走走转转。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陆双辰问:“喜欢吗。”

于挽秋:“……喜欢。”接下来应该会邀请她共进晚餐。

陆双辰:“我订了餐厅,咱们一块儿去吃个饭。”

于挽秋看了眼时间,“不了,我这边在录节目,全程录像,不太方便。”

陆双辰皱了皱眉,不懂有什么不方便的,难道他见不得人吗。

结婚二十多年,于挽秋工作特殊,他什么都要顾及,做出让步。

陆双辰心情不太美丽,“吃个饭而已,有什么不方便的,再说录像怎么了?”

于挽秋不禁想,非要说得那么清楚吗。

于挽秋道:“你连记者发布会都让记者删照片,微博上个热搜就撤下来,搞清楚,我在录节目,只要是录像导演都有权利剪辑播放。”

陆双辰也很疑惑,“我没有关系,可以录像播放,不过不想对外承认的难道不是你吗?”

“发布会上让记者删照片,是因为曾经有不知名人蹭热度,撤热搜那几次都是花边新闻,我不撤行吗?倒是你,结婚二十多年,除了你百度百科后面已婚两个字,有什么和我相关的东西?”

于挽秋:“你百度百科后面不也是两个字?”

陆双辰按了一下眉心,“我结婚了当然是已婚,你呢,你拍戏,什么亲吻的,牵手的,拥抱的……”

“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的职业,我是演员,要有职业素养,还是你想和我吵架。”

陆双辰瞬间熄火,“我没这个意思,挽秋,今天是七夕,我们有阵子没见了,我并不介意和你出现在公众场合。”

“很多人都说我是个大腹便便,谢顶的中年老男人,我……”

陆双辰也是一个自信的人,他常年健身,虽然时光给他增添了皱纹和白发,但对自己外表有信心,不会给于挽秋丢人。

也不至于让人看了误以为美女和野兽。

透过眼镜,看陆双辰的眼睛竟然意外地深情。

于挽秋也不想吵架,她和陆双辰的确就是这种生活模式,总不能指望他一天就变得和姜兰一样。

这回也算有一点进步。

不过姜兰的确可以出本书,让陆双辰拜读一下。

陆双辰又问了一遍:“那能不能去吃晚饭?”

于挽秋都快服了他了,就不能说句好听的,比如,夸夸她的新裙子,想邀请美女共进晚餐……

于挽秋:“吃吃吃,就会吃,去哪里吃饭。”肯定是找家西餐厅吃晚饭。

陆双辰冲那辆黑色宾利挥了下手,黑车慢慢融入车流之中。

他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座上,给于挽秋和跟拍当司机。

虽然跟拍小哥心里门清,他只是被顺带的。

陆双辰问道:“……你是想吃西餐,还是想吃火锅什么的?”

如果是以前,陆双辰肯定二话不说就带着于挽秋去西餐厅了。

他的确订了西餐厅,但以防万一,还订了一家火锅店的位子。

陆双辰追了节目,从头追到现在,他知道于挽秋现在喜欢吃火锅,那种有要烟火气,看起来很热闹的吃的。

而且,烟花汇演和周五晚上的直播,于挽秋很好看。

今天她也很好看,让人眼前一亮。

于挽秋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这身能去吃火锅吗?”

她穿着长裙,陆双辰可是穿着风衣呢。

陆双辰点头,“怎么不行,弄脏了再去买衣服,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反正他有的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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