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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灵犀·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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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灵犀楔子丁小错一连三天没去上课她像一只掉进火锅里的蚂蚁,蹲在位于市中心那家最大最豪华电影院三楼的男卫生间里,对着一只马桶长吁短叹——她把师傅交给她看管的灵犀剑弄丢了!这也太衰了点吧!这把剑一直以一个小光团的形态躺在项链坠里,挂在她脖子上好几百年了。期间她经历过无数次剧烈运动,比如被师傅像个保龄球一样往天上扔,比如学校运动会等等,这条链子都像长在她身上似的牢不可破。哪晓得那天晚上她不过是看完一场《阿凡达》,有点内急就图方便溜进影院的男卫生间,正要翻开马桶盖,脖子上的赤金链子竟然莫名奇妙断开了,掉进了马桶里。当时马桶盖还没翻开,也就是说,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穿过了厚厚的盖子消失了……她那个酒鬼师父曾跟她言之凿凿——剑在人在,剑不在……永远有多远,你就滚多远!完了,这次真完了,要是被她的小气师父知道她跟人打赌赢了一张《阿凡达》3DIMAX电影票却没有上缴给他老人家再加上弄丢了灵犀剑,两条大罪,她上吊百次也不足以平民愤。怎么办?找人江湖救急!当然,除了我这只开甜品店的千年树妖,还有谁能帮她?逼着丁小错买了一打甜的腻死人的香草松糕后,我告诉她,她的链子大概是掉入了时空的缝隙。要找回,只有跟着它到“那个世界”去。她不寒而栗地打了个喷嚏,抱着一整盒香草松糕回去了翌日,阳光灿烂的星期天。胖子跟瘦子很灰姑娘地挥舞着扫把与抹布,鬼鬼祟祟在我跟九厥身边盘旋,努力窃听我们的谈话内容。我得承认,这么多年了,每次见到这个天生一头湖蓝色头发的男人,我都会暗骂,这老东西,还是帅得惊天动地!早在我刚刚修成人形的时候,便结识了九厥,他常常来我居住的浮珑山,找另一个男人下棋。那时候,我无限讨厌他一口一个小树妖地叫我,但以后却因为有了他一次又一次的相助,我才安然度过。谁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跟九厥就是领军人物!“能采访您一么?”我坐在他对面,夸张地举起啃了一半的什果奶油甜筒,伸到他面前,“请问,丁小错是你的徒弟,还是欠你钱的路人甲或匪兵乙?”“徒弟啊。”九厥喝了一口杯里的红酒。他的饮料,历来只有酒,没其他。我收回“话筒”,挑眉质问:“哪有师父故意整蛊徒弟的?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分明是你搞的鬼!让她来找我帮忙,也是你故意下的套!”“徒弟的业余作用就是被师父整蛊。谁让她私吞《阿凡达》的电影票!”“你的人品果然像你的头发颜色一样变态。”“谢谢夸奖,你的冰激凌要化了。”我一口吞了甜筒,没好气地说:“你这样把她扔进另外一个时空,不怕她出事?”“别忘了她是一只灵犀,还在月老身边服役过。她应付得来。万一应付不来,那就活该倒霉。九厥边喝着从来都不给我付钱的霸王酒边问,“你信不信命运这个东西?”“信命,不认命。”我答得干脆。“呵呵。”他的眼神突然延展得很遥远,“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既定的命运,是否能被改写?”“没有如果。”我摇头,“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未必。”九厥狡黠一笑,摊开手掌,一盏纤小精致、雕成羽翼形状的朱红灯盏浮现而出。“观时女仙的朱雀灯?”我一惊,脱口而出,继而贼贼地一眯眼,坐到他身边,“偷的?”“切!”九厥不屑地白我一眼,“三界之中,我粉丝成群。不过借用一盏灯,有何难!”他引进杯里最后一滴酒,转着酒杯,自言自语般道:“个人的一生里,都有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一个必须要见的人,一分必须要正视感情。妖怪也一样。”他突然庄重的神态很快又恢复到惯有的变态,坏笑:“其实我只是想做个实验。”丁小错到现在依然不能接受,自己从一个马桶里调到另外一个时空的事实。那只邪恶的树妖说什么来着,对,她给了自己一道符,让她贴到吞掉项链的马桶上,还叫了她几句古怪的咒语。然后……眼前有无数犀利光芒闪过,那个马桶在眼前华丽丽地裂开两半,露出个发出诡异白光的洞,一股根本无法挣脱的吸力涌出牢牢地卷裹住了她,一把将她拽进了洞里。她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高中生,变身成北宋乾兴年间的草根平民!在她愤慨“穿越”这种俗气的现象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她恍然大悟灵犀剑是穿过了时空缝隙落在这座古城里,在她更一步意识到北宋人民对人名币毫无觉悟时,天可见怜,她也会饿,也要吃饭的!城里大大小小的酒楼店铺里,招工告示上都明确表示要男不要女。幸而她还不太笨,偷来一套男人衣帽换上,大摇大摆进了这家客栈,在开出只要管饭不要工钱后,成功挤走别的应聘者,成为这家“一间客栈”的实习店小二。今天是第七天,没有灵犀剑任何消息。这几天,汴京里的人流量明显多了很多,本地居民,外来客商,潮水一样在城里穿梭。丁小错听店里的伙计说,七日后是上元灯节,为这一年一度的盛会,各方来客纷至沓来。那,他也是来观光的?丁小错的目光,投向拿个临窗的位置。那男人是昨夜来一间客栈投宿的,跟城里人的打扮不太相同,立领窄袖,黒衫高靴,仆仆风尘,没有多余的行李,只有一个包裹,一方三尺长一尺宽的狭长木盒。那木盒从不离他的身。\n现在是晚餐时候,店里人声鼎沸,来用餐的客人络绎不绝,丁小错便给客人上菜,边时不时朝窗边偷瞄一眼。他靠在椅上,微偏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用一根灰色麻绳不羁的系在脑后,看似悠然地观望着窗外景色,叫的酒菜一口未动。外头,斜阳正浓,逆光而视,男人挺秀的轮廓,剪影在一片暖黄的窗口上。她看得入神,他的影子,似乎从窗前挪进了心里,不期然勾起一抹奇怪的牵念。“臭小子!发什么呆!客人催呢!”猪头掌柜一烟杆敲在丁小错头上。“是是是!丁小错端着酒菜,想都没想那男人面前,“客官您的菜来啦!”“送错了吧?”男人转过头,瞟了满脸堆笑的丁小错一眼。她这才彻底看清了他的模样,那张脸,具备了一切可被鉴定为丰神俊朗的条件。俊美之外,一身浑然天成、不怒而威的震慑,便如一只小兽,暗暗蹿进你心里。然而,此刻蹿进丁小错心里的,不只是那一只“小兽”,他的眉眼,他的声音,他的一举一动……“我……是不是认识你?”丁小错突然问。“怕是小个认错人了。”他低声且礼貌地回答她“我一定见过你!丁小错不知哪来的执着与肯定,自己都吓了一跳。男人不再理会她,把头转向窗外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靠近,一队身着胡服的商旅,行色匆匆从北市而来,路过客栈时,丁小错看到了在满货物的马匹,为首那匹马上,端坐一个薄纱遮面的绿衣女子。一色的深黑乏味之中,那碧绿如玉,甚为鲜艳。马队在客栈门口短暂停留,绿衣女人下马,对身后的同伴低声交代几句,独自进了客栈。她落座在他的对面,似是再相熟不过的朋友。丁小错故意慢慢吞吞地把送错的饭菜短道邻桌,拼命竖起耳朵听身后的动静。“东西呢?”女人的声音,温婉到甜腻。“人呢?”他的手,扶在木盒上。女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以掌覆于其上,挪开来,那薄薄的信封深深嵌入了实木的桌面里,那层薄纱下,浅笑拂动:“北堂垦,都说你是个多情种子,果不其然,为了叶霓裳那个女人,什么都肯做。”北堂垦?丁小错手下一滑,酒壶斜倒,洒了一桌。这名字真耳熟。对方的讥讽,他似是全不放在心里,唰一下将木盒横放到绿衣女人面前:“灵犀剑是你的了。”灵犀剑?!丁小错猛一回头,绿衣女人正眼角带笑,翘起兰花指打开木盒。一抹利光从盒子里闪过,伴随而出的,还有丁小错再熟悉不过的“味道”。灵犀剑!果真是灵犀剑!虽然它现在是以一把真正的剑的形态出现,但她万分确定,盒子里装的就是她看管了数百年,如假包换的灵犀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丁小错实在是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将托盘一扔,转身眼冒绿光地朝那女人手里的木盒狂扑过去……北堂垦拎小鸡一样拎着丁小错的后衣领,重重把她扔到冷硬的地上。离她不到三米远的地方,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悬崖。“给我!”他伸出手,看着被丁小错死死搂在怀里的剑盒。这半道杀出的小子,逃跑的速度跟抢东西的动作一样快的离谱,刚刚他甚至幻觉地以为这家伙的双脚根本没沾地。其实丁小错刚才的确是在御风而行,只怪她法力太浅,还是“跑”得不够快,居然被一个人类给追上。“不给!”丁小错把剑盒搂得更紧,扯着嗓子大喊,“灵犀剑是我的!”“我不想动手。”北堂垦步步逼近,月光映亮一张冷漠的脸,看上去不像是开玩笑。丁小错一转眼珠,突然扑上去,一把抱住北堂垦的腿,鼻涕眼泪的嚎道:“英雄!!!实不相瞒,小的我抢你的剑,也是迫不得已呀!一帮神秘人绑架了我父母,要我七日之内那灵犀剑去交换,否则就要二老的性命。不曾想到此剑竟然在英雄你手里,我一时情急才动了邪念!英雄,您饶了小的吧,小的家里只有我这个独子,我要有什么闪失,我爹妈也活不了啊!”这番声情并茂的哭诉,让北堂垦的神色略有缓和。“神秘人找你要灵犀剑?”他蹲下来,看着这个身材单薄的小子,那双灵光溢出的杏核大眼里,盛着一汪清亮的月色,竟漂亮的不像个男儿家,他略一失神,将目光转向别处,“先把剑给我。”他话音未落,身后的树林骤然蹿出一阵疾风,一条绿影从天而降,伴着一声冷哼:“想不到你北堂垦也干这出尔反尔的勾当!”客栈里的绿衣女人终是追了上来。“灵犀剑依然是你的。”他也不解释,双手扣住了剑盒,示意丁小错放手。丁小错拼命摇头,死不放手,这一放手,何年何月才能再相见?犀利的气流划开了沉默的空气,一支带着倒钩的三叶镖从绿衣女人手里飞出,直指丁小错的心脏。叮!一声脆响,北堂垦屈起手指,轻巧弹开了三叶镖。“今晚月色甚好,不宜杀人。”他扶起,准确说还是一把拎起了丁小错。“北堂垦,你惹不起我背后的人。”绿衣女子取出一支响箭,作势要发出,“还有不要以为已拿到那封信,知道叶霓裳的藏身之处就万事大吉。只要我响箭一出,我们的人永远会快你一步,将她剁成肉酱!”北堂垦掌下稍一用力,剑盒便从丁小错手里飞向了绿衣女人。“我的剑啊!!”丁小错喊得撕心裂肺。“同样希望你们信守承诺。”他冷睨了绿衣女人一眼。她打开剑盒,检查无误后别有深意的对他一笑:“莫说区区一把灵犀剑,将来,连天下都是我们的,成大事者,当然守诺。快去接回你的女人吧。哈哈哈。”女人的身影满意地消失在夜色中。北堂垦拿出那封信,看完后一把撕掉扔下悬崖,全然当身边那个捶着心口满地滚的家伙透明。眼看着北堂垦对自己的卖力表演全无反应,丁小错一咬牙爬起来冲到山崖边,对着夜空作狼嚎状:“爹啊娘啊,儿子是救不了你们了!我……我没脸活下去了!就让这深深的山崖埋葬我这颗羞愤的心吧!”北堂垦转身,打算离开。丁小错一愣,赶紧提高分贝:“我跳了啊!!”北堂垦充耳不闻,举步前行。“喂喂!我真跳了啊!!”丁小错一横心,再往前迈了一小步,一些碎石从悬崖边缘落下去。北堂垦依然不回头。“北堂垦你……”丁小错急的一跺脚,在她变了脸色的同时,只觉脚下一轻,咔嚓一声响,她站的地方,被她一脚跺裂开来。惊叫之下,意外堕崖的丁小错情急中抓住崖边一根也藤蔓,整个身子悬在半空中。“救命啊!”她仰头大喊。以这根藤蔓的承受力VS她的体重,应该不会超过两分钟。“撒谎也要撒得像样一点。”北堂垦的脸出现在她的头上,蹲在崖边,一副看热闹的清闲模样。“我……我没撒谎……”丁小错哆嗦着,继而狮子吼,“你赶紧把我弄上去啊!”“在这根藤蔓断掉前,希望你还有时间(超多小说阅读-在线书库)把你抢灵犀剑的真实目的说完。”北堂垦朝她投去同情的一瞥。“我都说了灵犀剑是我的是我的!我只是拿回我自己的东西!”丁小错看了看脚下,那一片深不见底的黑暗让她头晕目眩。“那你继续吊着玩吧。我走了。”北堂垦站起身。“喂喂!我没有说!我看管灵犀剑已经数百年了!灵犀剑是我师父交给我的!那天我看完电影就弄丢了它,我跟着它一不当心来到了宋朝,我叫丁小错我是九百多年以后的人大爷您赶紧拉我上去啊!”丁小错急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最不妙的是,她分明听到藤蔓上有裂开的声音。可耻啊,身为一只灵犀,她居然连飞天都不会!!!要这么活生生地吊在悬崖上被这个男人欺负!!“丁小错……小错……”北堂垦低念着这个名字,若有所思。就在这当口,嘭一声响,连着丁小错的一声尖叫,藤蔓断成两截!冰凉的风飞速擦过丁小错的耳际,她的身体霎时变得很轻,灵魂都要飘荡出去一般,空中的那轮明月,仿佛不是离自己越来越远,而是越来越近,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人影,衣袂飞扬,奋不顾身。北堂垦……丁小错闭眼之前,喃喃喊道。“这条鱼是我先看到的!”十岁的丁小错,一身粉裙,叉腰站在河边,对着那个看起来与她年纪相若的男孩生气(免费小说阅读——>在线书库)地大喊。“可先抓到它的人是我。”男孩举起手里那条颜色少见、五彩斑斓的鱼儿,放进鱼篓。“你好不要脸!”丁小错跳到男孩面前仰头怒视着比自己高半个头的他,又找了一块石头站上去,知道自己可以以俯视的角度跟他说话,“谁看到了就是谁的!”男孩把鱼篓甩到背上,冷睨她:“看到了就是你的?那你还看到了天,看到了地,难道天跟地都是你的了?”“你……”丁小错哑口无言,小脸涨成了个通红通红的番茄。男孩扔下她,独自往河岸上走。“可恶可恶!”丁小错气极,盘腿坐下,双手捏诀,默念了几句咒语,一道荧光飞绕的浅粉色光圈在她掌中生出,只听她低呵一声:“去!”那光芒如箭射出,毫无痕迹地从男孩后背穿了去,从心脏所在之处穿出,又围着他绕了两个圈儿后,嗖一下回到丁小错手里,她双掌合十,很快,光芒消失。睁开眼,她一脸坏笑。“北堂垦!”她站起身,朝他的背影喊了一声。男孩一愣,停下脚步回头狐疑地看着她,这可是他们第一次相遇,“你怎知道我名字?”“嘻嘻,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你的生辰八字,知道你最讨厌最讨厌的人的名字!”他的表情越是惊讶,她就越高兴。北堂垦看着她洋洋得意的样子,摇摇头,转身就走。“喂喂!你不许走!喂!”丁小错从石头上跳下来,跺脚大喊,“臭小子,好不给面子!好吧,北堂垦,有你好看的!”天界,月老殿,姻缘房。丁小错站在满室的泥娃娃之间,搜索。世间男女,凡在姻缘册上有登记的,这里都有一个刻着他们名字跟八字的泥娃娃。男左女右,一条红线绑住一对泥娃娃,整整齐齐,纹丝不乱。月老负责配对,手下的小红娘们则负责按照月老的配对给这些男女们绑上红线,缔秦晋之好。红娘们除了青鸟,就是灵犀。青鸟善飞,传讯奔走是她们的责任,偶尔也会为世间有情人做些鸿雁传书之类的工作;灵犀善听,可倾听人类心中所想,继而对症下药,帮解心结。严格来说,丁小错还不是红娘,她年资尚浅,只能听出别人的名字与生辰八字,以及明显的好恶对象,如今只在见习阶段。不过,她今天要做的事,不需要年资,也不需要多少法力。一个男泥娃娃握在她的左手,背面清晰刻着——北堂垦,一个女泥娃娃握在她的右手,背后的名字是——叶霓裳。她将两个娃娃放在地上,摸出一条从月老那里偷来的红线,将两头分别拴在北堂垦跟叶霓裳的手上,还特意打了个死结。做妥后,丁小错摸出从别的小红娘那儿借来的小金剪刀,将原本拴在北堂垦手上的红线捏在手里,说:“姑娘啊,北堂垦这种讨厌鬼,嫁给他肯定没好日子好过,我这就帮你脱离魔爪,给你另找个更好的夫家吧。”金光一闪,那根原配红线一分为二!正幸灾乐祸,姻缘房外突然传来月老的咳嗽声,吓得丁小错赶紧将泥娃娃胡乱一放,溜之大吉。再后来,那个偷溜下凡时遇到的男孩,姻缘房里动的手脚,被贪玩的丁小错遗忘到九霄云外。彼时的她眼里,这不过是一场孩子气的,无足轻重的恶作剧。直到很久以后丁小错才知道,对别人的恶作剧,最终会变成给自己的一场噩梦“丁小错!”有人叫她的名字,声音熟得要死。“师父!”她大叫,想睁开眼,眼皮却像被粘上一般,只能勉强睁开一半,一片摇摆迷蒙的光影中,一个人影向她走来,“师父是你吗?!是吗?!”“这么销魂的男低音,不是我是谁!”九厥的脸,渐渐清晰。“师父救命啊!我掉到北宋了,灵犀剑被人抢走了!我要回家!”她想站起来,却分毫不能动弹。“找到灵犀剑,然后打开它。否则,你就一辈子在北宋端盘子吧!”“打开它?什么意思?”“‘心中有眼,眼中有心。’记住这两句话,灵犀剑,只有两个人才能打开。好自为之!”“师父!别走啊!”丁小错睁开眼,猛地坐起身,一头冷汗。彻底清醒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方幽暗的山洞,壁上生满潮湿的青苔。北堂垦站在洞口凸出的石台上,抬头仰望——运气不错,刚刚好有这么一块凸出的山壁借助他们俩。如今,想再回到山顶,起码得休息一个时辰。踉跄着走到洞口丁小错对北堂垦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死了没有?第二个问题是,你把灵犀剑给了谁?北堂垦坐下来,闭目养神,继续当她不存在。刚才,九厥传递给她的话,言犹在耳,在北宋端一辈子盘子,这种结局太惊悚了。丁小错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再嬉皮笑脸,“能不能帮我?我只是……想回家而已。”北堂垦睁开眼。“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她皱眉,咬着嘴唇,抬头直视他的眼睛,“聪明的人能从对方眼睛里分辨真实与谎言。我解释再多也未必有用。只希望你可以相信我一次,哪怕我们才刚刚认识。”他们真是刚刚才认识的么?他突然在心里问了一个自己都觉得愚蠢的问题。“我会拿回灵犀剑。”说完,他又闭上了眼。他运功调息,她安静一旁。越看这男人的脸,她越不愿把视线挪开。并不是因为他好看……一些奇怪的东西在心底蠢动,想埋藏已久的种子,迫不及待要破土而出。北堂垦要去的地方在关外,曲曲折折,离汴京足有三十日路程。他的未婚妻,还在那片叫“不尽原”的荒漠上,等着他去带回。汴京城外,他要丁小错留在京城,待他归来之后,必将灵犀剑带回。丁小错不肯,她要同行。那晚,他背着她,从山崖下层层跃上,他宽阔的背脊,毫无隔阂的地感触着丁小错的每一次心跳。万丈深崖,因为他的体温而变的不足为惧。曾几何时,仿佛也是这样,她一言不发地伏在他的肩头,任由他带着自己,去任何一个方向。可是,他们不是才刚刚相见的陌生人么?自己,是不是哪里出了毛病?“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她拍胸脯保证,“而且,这一路山高水远,有个人陪你聊天儿也好啊!”“我不喜欢说话。不需要谁陪我聊天。”他翻身上马,“去不尽原,路途遥远,地势险恶,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小孩子是吃不消的。在一间客栈等我。”说罢,不容她反对,他绝尘而去。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了独来独往。玉面鬼王,是江湖中人送他的名号,江湖中没有任何一人能让北堂垦替他做事,给再多报酬都不行。但有一个人除外,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北堂垦必会全力以赴替她拿到,包括皇帝头上的明珠。这个人,就是叶霓裳。她是普通珠宝商人的女儿,北堂垦青梅竹马的恋人,当年北堂垦父母双亡,是叶霓裳的父亲收养了他,还把这个掌上明珠托付给他。后来,叶家因故从京城迁至雁门关附近,远离江湖,不沾世事。传说叶霓裳姿容明媚,艳绝人寰,想一亲芳泽的狂蜂乱碟从不曾断绝,可是碍于北堂垦的名号,对美人,这些家伙也只敢远视,不敢冒犯。但终还是有人敢冒大韪,一夜间突破了防卫重重的叶宅,绑走了叶霓裳。在给北堂垦的信里,只有一个要求——用他的灵犀剑换叶霓裳的姓名,以及清白。落款者,赵四。赵四是谁,他没兴趣。他只要叶霓裳平安。其实偶尔想想,对叶霓裳好,更像习惯与义务,与感情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但,他最终还是会娶她的。叶父临终前,他亲口承诺要照顾叶霓裳一生一世,今年上元灯节,就是他二人完婚之日,如今看来,婚期只能延迟。交出灵犀剑的瞬间,他曾有刹那的反悔之意,这把剑是父母留下的遗物,父亲临终前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此剑,当用北堂家的性命相护!可是,为了她,他终是交出了灵犀剑。此去无尽原,北堂垦有一种危险的预感。白马奋蹄,踏起一路尘土,晨曦之下,北堂垦朝着目的地快速前进。转过一条蜿蜒山路,北堂垦突然一勒缰绳,白马尖利的嘶鸣一声,前蹄腾空,若不是他骑术精良,只怕早被甩下马背。丁小错毫无预警地站在他的必经之路上,双手大开,整个人成大字型,拦住了他的去路。扬起的马蹄离她不到半尺。北堂垦怒斥:“不要命了!”“带我一起。”丁小错垂下脑袋,揉着衣角,撇着嘴,要哭的样子,“别人吓我一个人。”对付北堂垦这种霸道男人,装可怜比什么都管用。于是,白马背上,丁小错放心窝在北堂垦怀里,一路疾驰。天色渐渐暗去,开阔的荒地上,除了他们的马蹄声,还有远处野兽的嚎叫,以及如刀的寒风。衣衫单薄的丁小错冻得瑟瑟发抖,扬起的风沙打在脸上,刺刺地疼。她开始真诚地想念自己的家,包括那个可恶的酒鬼师父。如果她安全回归,一定会跟那些成天沉迷在穿越小说里的傻姑娘们说,珍惜生命,远离穿越!正胡思乱想之际,北堂垦突然在一块寸草不生的山坡上停住了马。丁小错转过僵硬的脖子,狐疑地看他。他放开缰绳开始解外衣的衣扣,边解边用一种相当不纯洁的眼神盯着她。这这……她现在的身份可是个男人呀!!!“喂喂,你要干什么……”丁小错本能地护住自己的前胸,紧张地嚷嚷,“我没有断袖之癖的!”呼啦一声,他的外衣“飞”过来,将她的身子严实地包了起来,北堂垦还顺手牵起一只衣袖,绕在她的脸上充作面巾。三两下的工夫,丁小错成了个粽子。“你……”丁小错惊讶地转着眼睛。“驾!”他一声大喝,继续上路。风沙不停,严寒依旧,丁小错闻着从他衣衫上散发出的独有味道,之前的寒意一扫而空。就跟着他走吧,没有目的也好,没有方向也好,有他一件衣裳御寒,有他一双臂弯围绕,去哪里都好。就这样,两个人走下去吧。身在颠簸的马背,她困倦的眼皮渐渐沉重……下凡前,月老曾告诉丁小错,“修复”比“破坏”困难千万倍。每个人的原配红线只有一根,一旦断掉想要重生,办法只有一个——你丁小错必须用尽一切办法,让这个男人的心从错配给他的叶霓裳身上转移到你自己身上。只有北堂垦真正爱上始作俑者的你,他与叶霓裳之间的红线才会断开,被你剪断的原配红线也会复生。如果你办不到,结果只有一个……生不如死。另外,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不可以使用任何法力干扰人心,必须以一个凡间女子的身份,接近北堂垦,继而让他爱上自己。月老殿里的红娘前辈们教她,要让一个男人爱上你,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超多小说阅读-在线书库)越多越好,即“日久生情”。这便是他死也要让北堂垦带上她一起去无尽原的缘由。一个月时间(超多小说阅读-在线书库),够不够日久生情?连夜赶路,直到翌日傍晚,他们才在一条三岔路口前看到一家路旁野店。饿得快死的丁小错被他从马上抱下来扔进了店里。简陋的小店里没有客人,正在炉灶边打盹的白发老人,见来了新客,赶忙迎上来。热气腾腾的饭菜味道,渐渐浓郁。“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北堂垦抽出双筷子在手里旋转把玩,看了左顾右盼的丁小错一眼,“很久以前。”“肯定没有!”丁小错拨浪鼓似地摇头,赔笑道,“我这样的小人物,哪有那个荣幸是玉面鬼王的旧识。”他双眼半眯:“你怎知我的别号?”坏了,总不能告诉他,早在她下凡前就已经把他的底细查了个清楚吧。“我听到那绿衣女人叫你北堂垦,江湖上谁不知道玉面鬼王北堂垦啊,加上你英俊的外表和过人的身手,你别想否认!”她强装镇静,说完马上把头转向别处。他淡笑,又问:“你说只有灵犀剑才能救你爹娘。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把灵犀剑拿回?”“啊你刚不是已经答应我了么?”丁小错一愣。“我只答应说真话的人。”北堂垦的眼神一变,扣住她的手腕,“你给我的理由,可信度太低。”“痛!”丁小错叫出了声,脱口而出,“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来帮你的……”话一出口,她慌忙闭上嘴。“帮我?”北堂垦一把将她揪到自己身边,“帮我什么?你究竟是什么人?”“我我……”丁小错结巴着,半晌说不出下文。正在二人僵持不下时,一声吆喝传来:“客官,您的饭菜!”北堂垦慢慢擦掉剑上的污迹。一片狼藉的野店里,桌椅翻倒,碎碗遍地,一条足有半人长的红脚蜈蚣躺在一片污浊的黏液里,头部有个大洞,死得很彻底。它的身上,还套着已经被撑破的人皮,一个白发老头的轮廓。荒山野林,总有妖精。丁小错从老头端来的菜里嗅出了古怪的味道。那些寻常的酒菜里,混了蜈蚣精的毒液。北堂垦应该感谢她,因为她及时阻止他吃掉那块喷香的卤牛肉。当然,她更该感谢北堂垦出神入化的剑法,她的三脚猫功夫,根本不是对手。他挥剑回鞘,天边最后一抹残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丁小错望着他的侧影,脑子里突然迷茫一片,那些在心里蠢蠢欲动的莫名感觉,翻腾地越发强烈。她情不自禁回忆,拼命回忆,仿佛意识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一路来的风景,颠簸的马背,他的衣裳,三岔路口的野店与蜈蚣精,甚至此刻天边最后那抹斜阳,都在暗示她一件事——她来过。同样的路,她走过。同样的人,她见过。同样的事,她做过。但她想不起细节,唯一清晰的,有个人站在夕阳之下,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而且,他一直就在那里从不曾离开,与时间(超多小说阅读-在线书库)无关。“上马!”他在马上朝她伸出手,“天亮之前就到西河镇了。”夜里,飘起了零星的雪。一路上,她变得沉默。她想起北堂垦杀死蜈蚣精之后说的句话。他冷冷看着蜈蚣精的尸体,说,妖怪果然都如此丑陋,令人厌恶。他的眼里,是不加任何掩饰的鄙夷与厌弃。如果,他现在被他搂在怀里的人,也是一只化作人形的妖怪,他会如何?丁小错紧抿着嘴唇,心事重重。她发现自己竟开始贪恋他的怀抱了。在她的记忆力,见过的帅男人太多了,却从没有一个让她有如此的感觉。这真糟糕。他们才认识几天而已。离春天还很远,她就花痴症大爆发了么?路过一条薄冰覆面的河水时,他停住,翻身下马,朝河岸边的石堆走去,回来时,手上多了一个挂着冰凌的红果子,“这是酸果,冬天的荒野里唯一可食用的东西。”他把果子塞到丁小错的手里,“你肚子里的咕咕声听起来很是讨厌。”饥肠辘辘的丁小错吞了吞口水,一口咬下去,面部表情瞬间扭曲。真酸!她强忍着咽下果肉,再吃第二口时,果肉比之前甜了,第三口更甜了。吐掉果核,他满意地舔舔嘴。除了留在齿颊上的香甜,还有那么一点奇怪的感动。她分明看到北堂垦把酸果给她时,扎在他手里的小刺和几道泛红的划痕。如他所说,天明之前,他们终于到了一个像样的小镇,西河镇里那家小酒店里的包子真好吃啊,还有糯米酒。她吃了整整十二个包子,三碗糯米酒。他慢条斯理地吃着鸡腿,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能吃的女人。丁小错差点被包子噎死。他知道自己是女人?“你……你怎么知道的?”丁小错上下扫视自己,一身男儿装毫无破绽。他一口饮尽碗里的烈酒,说:“一路背着你从崖下到山顶,前心贴后背,若这样我都分不清你是男是女,岂不怪哉?”丁小错脸一红,低下头慌忙啃包子。她窘迫的样子,有几分可爱。北堂垦的嘴角请不自禁地翘了翘,她说她是九百年后来的人,这理由着实荒唐。但,更荒唐的是,他居然有一点相信。对这个从天而降,言行出格的丁小错,北堂垦承认自己开始好奇了。在一本叫《月老爱情指南》的书里,有一条是这么说的——爱情,通常始于好奇。可惜的是,丁小错跟北堂垦都没看过这本书。九百年前,月老还没出版该书。这个晚上,北堂垦坐在房间里,擦拭着自己的佩剑,一夜无眠。无尽原,叶霓裳,还有那个神秘的赵四,在他心中来来回回。墙壁的那一头,躺着酣然入睡的丁小错。他甚至能想象到这个在马背上都能睡着的小妞,此刻流着口水的难看睡姿。事实上丁小错现在的确是以这样的姿态窝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他猜得一点不错。叶霓裳从来不会有这样“难看”的时候,她像鸟儿珍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惜着自己的美丽。她的罗裙是最完美的,细致到连绣到上头的一朵花,都盛放得恰恰好;镶嵌在上头的珠玉宝石,每个都是上品中的上品;她的胭脂水粉,是专人制作,香味,颜色,独一无二,她不允许别人跟她拥有同样的艳丽。他放下剑,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寒风和着雪花贴到他脸上,很舒服。无尽原,不是终点,就是起点。他突然冒出如此古怪的预感。离开西河镇。第三天,他们在那片尘土飞扬的狭隘山路前,遇到了一拨正打劫一队商旅的马贼。马贼对商旅里的男人大打出手,对女人动手动脚,她看不过去,跳出去逞英雄,却被马贼们追得鸡飞狗跳,大喊救命。收拾完马贼,北堂垦告诉她,不会游泳就不要去救人,天下间的闲事是管不完的。她说,能管多少是多少吧。见死不救,会内疚。他摇头。第五天,他们借宿在一户农家。她自告奋勇做晚饭,几个时辰下来,饭菜颗粒不见,却烧了人家的厨房。他掏钱赔偿。夜里,她敲他的房门,把一个烤得面目全非的番薯放到他面前,说是刚从地里偷来的,是烤得最成功的一个了,之前害得他没晚饭吃,当补偿好了。他看着一脸黑灰的他她,哭笑不得。第十天,风尘仆仆的他们,路过一处集市。她的眼睛,粘在了那些玲琅满目的货品上,尤其对那些做工精良,充满塞外风情的女装,更是恋恋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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