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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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怀瑾他们接待的这些考察团成员,个个都是日理万机的大老板,刚抵京那几天,众人的行程还能勉强凑在一起,由政府部门统一安排接风,但随着时间拉长,统一行动就显得有些不便的。

毕竟这些外宾的时间安排、考察重点都各不相同,上面发现后,索性安排专人接待。

苏怀瑾在实习生小伙伴中拔得头筹,得了重要的、出风头的任务,但她毕竟太年轻,领导也不敢放心用她,那种比较难搞的、或者连普通话都听不懂的贵宾,自然是经验丰富的前辈们去负责。

最后分配给菜鸟小美的是位和气又大方的华侨,一名姓蒋的中年富商。

蒋先生海外漂泊几十年,骨子里仍认定自己是龙的传人,这次同团众人都抱着投资发财、提前抢占商机的目的,就他当是回来探亲的了,只让苏小美带他重新领略四九城的风貌。

哦对,他的京片儿说得比苏小美都更溜。

吃喝玩乐不就是她小美的本职么?苏小美简直喜出望外,每天开开心心领着蒋先生和他的随行人员四处游玩,堪称带薪摸鱼。

接触多了,蒋先生难免开始拉家常,偶尔会说起他那跟苏小美差不多年纪的外甥。

蒋先生本人无儿无女,便把亲外甥当接班人培养,花了大价钱送他上美国最好的大学、念最有钱的专业,偏偏这小子桀骜不驯,面对学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赚钱倒是积极,满肚子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歪主意。

“小苏你这样才是最好的,名校毕业,年纪轻轻就进了外交部,工作体面又稳定,前途一片光明。”像蒋先生这种老派人,简直无法抑制内心对公务员的向往。

苏小美也是没想到,她混着混着,就成别人家的孩子了,不由自主的骄傲挺胸,跟蒋先生也越聊越投机,连人家考察结束不急着离开,之后还要去羊城转一圈的行程都知道了。

外宾一走,苏小美也要回单位搬砖,想想就挺舍不得,于是提出请客为蒋先生践行,蒋先生闻言哈哈大笑,“哪能让你个小辈如此破费,我请,明儿中午,我在丰泽园定了一桌席面。”

苏小美:也行。

她主要想着能拖一天回去上班是一天,至于谁请客不重要。

陪贵宾践行,又能混一天,完美。

她私底下这么跟谢总分享,得到了对方一言难尽的眼神,“你就这么讨厌上班?”

苏小美:“不讨厌,但更喜欢这种带薪摸鱼的快乐。”

谢容笙:……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苏小美喜欢就好。

于是她第二天高高兴兴开车去单位。

自从那天抗议过后,苏小美就拿回了自己开车上下班的权利,唯一遗憾的是她心爱的新车还在海关那里遥遥无期。

他们这些分到了接待任务的人,上班时间可以自由行动,前提是每天都要来单位报备一趟,没有手机微信随时联络的时代,就只能麻烦点了,苏怀瑾他们这边的领导要求按上午上班时间来,哪怕只有一句话汇报,这个流程也必不可少。

汇报完工作,他们就可以各自去跟负责的外宾碰头。

蒋先生做人做事都很讲究,会让司机来单位接苏怀瑾,下午或者晚上结束行程,也会把人送回单位门口,她再自己下班回家。

但这天苏小美兴致勃勃出门摸鱼,却迟迟不见回家。

谢容笙下班回家没看到她的人,就忍不住问了一声,只见李叔茫然的摇头,“没回来,还不到下班时间呢。”

“她负责接待的那位蒋先生下午就离京了,大概她送完人又回了单位,就快下班了吧。”

然而一直到夜幕降临,平时饭点都过近半个小时了,应该下班回家的人也不见身影。

谢容笙看了眼外甥,平静宣布开饭,他自己却心不在焉,一顿饭吃完,他看了不下三回时间。

刘阿姨收拾碗筷的时候,都忍不住安慰道,“我看小美这一两个月忙得很,每天早出晚归的,总算把这尊大佛送走了,她估计一个高兴,去找朋友们逛街吃饭了。”

谢容笙朝她颔首表示听到了,内心却知道可能性不大,苏小美那私底下像小喇叭一样的小嘴,要是早有这打算,昨天就该叭叭叭告诉他了。

她的朋友们也都要上班,不提前约好,她就是突然找上门去,也没人能陪她玩到现在。

这么晚都不回家,也没打个电话说明一下,多半还是跟那位蒋先生有关。

谢容笙思忖时,赶上隔壁家孩子吃完饭,来喊沈凛去他家玩小狗。

邻居这孩子叫任敏中,跟沈凛一样大,他以前跟着在外地工作的父母生活,上小学后才回爷爷奶奶身边,刚好跟沈凛在同一个学校。

他们这附近,住独门四合院的人家到底是少数,孩子也不多,任奶奶又不乐意孙子跟大杂院出身的孩子们混,于是致力于撮合他跟自闭小少爷牵手。

还好任敏中是个乐观开朗的小胖子,他最喜欢谢家吃不完的进口零食和玩具,也不介意小伙伴礼貌之下的疏离冷漠,奶奶一怂恿就乐颠颠往隔壁钻。

谢家对这不见外的小胖子,也表现出了十分的欢迎,任由他在家里蹭吃蹭喝,偶尔还蹭蹭课,双方家长都很满意。

朝夕相处了几年,小少爷也认可了这位小太阳般热烈的小伙伴,正式拥有了第一位同龄人朋友。

小伙伴们喊他去玩小狗,是他们之前就约好的。

任敏中父母常年不在儿子身边,对他充满了补偿心理,儿子一说想养宠物,最好是全世界最漂亮最威风的狗狗,他们真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辗转弄到稀有的阿富汗猎犬,还是刚断奶的幼崽。

小胖子这下可神气了,小狗还没看到,第一时间先告诉好朋友。

冷静自持的小少爷听完他浮夸的形容,眼睛也亮了,真有全世界最漂亮最威风的狗狗,那他也要养一只送小美。

小少爷的记忆力一向很优越,跟苏小美沾边的更是过耳不忘,多年前她随口说的一句想养只狗,她自己都早忘了,沈凛却还牢牢记在心里。

至于惦记到现在,是因为苏小美只想享受却不愿意付出,撸狗玩狗她超爱,但她没法坚持每天风雨无阻出去遛狗。小少爷那时候小胳膊小腿的,主动提出说要帮她承担养狗的责任,苏小美同意,他舅也不答应。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他已经是满十岁的大朋友了,连咋咋呼呼的小伙伴都能养狗,他也可以。

小少爷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但他不会别人说什么是什么,小伙伴说得再天花乱坠,他也得亲眼确认才行,只有全世界最漂亮最威风的小狗,才配上小美。

于是两个小家伙约好,小狗崽到了第一时间喊上他去围观,真有那么优秀,再去找家长要狗妈妈家的联系方式买狗。到时候他们一起养小狗的兄弟姐妹,平时遛狗玩耍都有伴儿。

任小胖对此表示期待,刚吃完饭就迫不及待来喊小伙伴了。

然而面对苏小美迟迟未归的局面,和小伙伴突如其来的邀请,小少爷顿时进退两难,一时竟不知如何选择。

这么个小家伙真情实感的流露出为难神色,让同样担心且隐隐有种不安的谢容笙都看笑了,不免宽慰道,“想去就去吧,等她回来会通知你的。”

皱紧的眉头缓缓松开,沈凛乖巧点头:“谢谢舅舅。”

这才放心跟着小伙伴去了隔壁。

外甥也出去玩了,纵使李叔刘阿姨他们都还在,坐在明亮客厅里的谢容笙,还是感觉到了一丝空旷,手中的文件到底是看不下去了,电视也没什么意思,他忍不住起身也去了隔壁院子,猝不及防看到一个蹲在地上学小狗叫的亲外甥。

谢总表示没眼看,于是脚尖一转去了巷口,透透风的同时,也想看看苏小美到底还要多久回来。

就这么个临时起意的念头,却那么刚刚好的在路口跟她狭路相逢。

她不是一个人,身旁还有个他从未见过的年轻人,两人穿过马路朝这边走来,昏黄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纤细和高大,相得益彰。

苏小美忙着跟身旁青年热聊些什么,甚至都没分半个眼神给街对面这个大活人,但他却不会忽略她。

谢容笙的目光第一时间锁定在她身上,甚至条件反射的勾了勾嘴角,

索性人已经在眼前了,他也不用担心,就那么姿态放松的靠在墙上,把玩着不小心从家里带出来的签字笔,脸上神情变幻莫测。

像是过了半个世纪那么长,又仿佛只过去三秒钟,两人渐渐走进,苏小美也终于治好了她的眼盲,惊喜出声,“咦,哥哥,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

其实看到他一脸百无聊赖靠在他们回家路口,苏怀瑾第一反应是董事长舅舅该不会在等她回家?

但转念一想,他是亲眼看着她早上开车出门的,也只会认为她同样开车回家,怎么会跑这个路口老蹲她?

估计就是碰巧,还是不要自作多情了。

她便咽下了后半句话,转而简单介绍道,“这是蒋先生的外甥蒋城,他居然是我认识的人,是不是很有缘?”

“小美,你还是叫我陆城吧,你不别扭我听着都别扭。”蒋城吊儿郎当说完,朝谢容笙伸出手,“谢总好,小美说这些年您对她十分关照。”

谢容笙稍稍站直了身子,个头还是比年轻桀骜的蒋城高了些许,再加上常年身居高位养出来的一身气势,这一眼看过来,天然带上了几分压迫感。好在他本人还是比较友好的,也伸出手笑了笑,“陆……哦不,蒋先生,幸会,我听过你的事情。”

“真的吗?”发出这声惊呼的,却不是当事人蒋城,而是身为吃瓜群众的苏小美。

苏小美的惊呼引来了两位男士的侧目,但她毫不在意,还在追问细节:“哥哥,你听说的是他作为蒋城的故事,还是陆城?”

谢容笙:……

不仅谢总一言难尽,就连蒋城都很想摇醒苏小美,这是可以说的吗?

他远离大陆改回母姓后,还没干出几件大事,倒是身为陆城的那些年没少搞大新闻,最令人津津乐道的那件还有她的参与啊。

面对年少轻狂干过的黑历史,苏小美能像没事人一样八卦自己的事迹,蒋城却只觉得再待下去,他就要抠出一套海景房了,忍不住抢先一步道:“咳咳,小美,既然你已经到家了,那我先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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