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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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拿沈凛当赶集的借口,苏怀瑾一开始也都带上他这个当事人。

但她和每次都积极陪她去镇上的苏大哥身体底子好,兄妹俩吃嘛嘛香,可以做到风雨无阻,小朋友却不行。

主要是沈凛白白净净又特别沉默,每天恨不得二十五个小时贴着苏怀瑾,要不是她定期抽空牵他出去散步,他可以一整天不动弹,更别提跟村里其他小孩一样上房揭瓦了,他给人的感觉就不是很健壮,虽然到苏家快一个月,也没病没灾的,刘春芳依然很担心她闺女一个不小心,就让他冻着病着。

这时节小孩子一着凉,不仅他自己遭罪,他们还要给他掏钱打针买药,钱包也不好受啊。

所以也不是苏怀瑾“过河拆桥”,天气不好的时候,全家都不让她带沈凛出门。

好在随着沈凛待的时间越长,对他们家和苏家人可能也产生了一点归属感和认同感,加上苏怀瑾也好像摸索出了一点跟他交流的经验,偶尔也能在小家伙这争取到半天出去放风的机会。

就像今天,阴天多云,伴随着冷冽的北风,气温接近零度,平时满村疯跑、直到饭点才被各自家长叫回去的熊孩子们,这会儿都被拘在家里了,村子里少了熊孩子们横冲直撞的身影,终于有了几分宁静的意味。

沈凛必然也是不能跟她去镇上的,苏怀瑾特意蹲在他对面,视线齐平,耐心而认真的讲道理,“我去派出所找警察叔叔打听情况,中午吃饭前就回来,你乖乖在家等我好不好?”

小朋友只是一眨不眨与她对视,眼神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但苏怀瑾发现被他攥到快要包浆的手指,可以轻松抽出了。

她也就知道他是听懂并答应了,兴高采烈抽出自己的,接着把冷眼旁观的苏二哥拉过来,“来,你就牵着二哥的手,我不在家的时候,二哥会好好照顾你。”

由于苏二哥丧心病狂的监督妹妹学习,每天泡在一起啃书的时长超过十小时,沈凛又几乎跟苏怀瑾形影不离,久而久之,苏二哥也成了全家第二个跟小朋友最熟的人。

所以她出去放风的时候,他就是名正言顺的替补保姆。

让苏二哥惨无人道的压榨她,现在被迫给她接盘带娃,简直是福报啊。

苏振华本来没什么所谓,这孩子跟着就跟着,也不吵不闹,把人放他妹常坐的位置上就可以了,他只管做自己的事,用不着操太多心。

反正他是不可能像小美似的抱着他学习。

可他妹有点过于幸灾乐祸了,紧接着熊孩子也给了他会心一击,那只被拉着去牵他的小手,像是碰到什么脏东西一般,触电般闪开,过了几秒钟,才委委屈屈的拽住他衣摆。

苏二哥感受到了对方深深的嫌弃,再好的涵养也绷不住了,咬着后槽牙看向笑得特别欢乐的苏小美,“我看你挺舍不得走的样子,又不想去镇上了?”

苏怀瑾一秒收起笑容:“去,我马上就走。”

院门口,苏大哥正推着自行车等在那儿,看到他妹出来,便脚踩踏板滑了两步,借着滑行跨腿,轻轻松松骑上超过半人高的自行车。

苏怀瑾看大哥不等她就骑上去,也不慌不忙,小跑两步跟上,然后抓住车座轻巧一跳,就稳稳坐上车了。

动作轻盈优雅,让附近在自家门口围观的大人小孩,都情不自禁都发出了惊叹声。

苏小美不是全村第一个表演这样跨坐着跳上后座的人,但她绝对是跳得最轻松、像跳舞一样好看的,动作漂亮得让他们看一百遍都不觉得腻,因此每次发现他们兄妹要骑车去镇上,手头没事的乡亲们就喜欢出来围观。

骑车带过他妹无数回的苏大哥,听见乡亲们的反应,就知道她是上来了,但他还是有些不确定的回头看了一眼,“小美你真上来了啊,怎么一点都动静都没有?”

他只感觉后面轻微晃了下,他妹已经坐上来了,就好像她身上近百斤肉都是摆设似的,完全不像他妈和媳妇,上车的时候动静大到能险些把他拽下来。

苏怀瑾把大家的惊叹当作是对她的赞美,骄傲挺胸,“是的,我已经坐好了,大哥你骑车别回头啊,注意安全。”

她也是没想到,上辈子从小跳舞锻炼出来的平衡感,在这种地方派上了用场,一度成为全村老少心中最靓丽的风景线。

还真是应了那句,只要心中有梦想,哪里都是舞台~

心怀梦想的苏怀瑾就这样躲在苏大哥身后,用他高大结实的身躯挡住呼啸的北风,舒舒服服到了镇上,在苏大哥即将拐弯右转的时候出声指挥:“大哥,等下左转,来都来了,我想先去集会上逛逛。”

苏大哥对此见怪不怪,熟练的左转驶向去集市的道路,一边笑呵呵问他妹:“小美,你是不是逛完集会,顺便还想吃碗炒粉?”

苏怀瑾摇头,“每次过来都吃炒粉,我有点吃腻了。”

苏大哥:……

不愧是他妹,三毛一碗的炒粉她都能吃到腻。

“这次我想去吃隔壁那家馄饨。”

那家馄饨铺子也香得很,毕竟里头都是肉馅。

苏大哥下意识咽了咽口水,理智的提醒道:“小美,你这个月已经花了一两块钱吧,不是说那十五块钱要留着有需要的时候用?”

苏怀瑾昂首挺胸:“是啊,所以最近花的都不是我自己赚的钱。”

“那你哪来这么多钱?”

“从二哥哪里赚的,他答应我只要好好做试卷,每次考过八十分,就给我一毛钱奖励。”

没错,这才是她能在魔鬼二哥手底下坚持到现在的原因。

假如苏二哥一昧的武力压制,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毕竟苏怀瑾要是扛不住,铁了心开始摆烂,别说苏二哥,就是支书父亲也拿她没有一点办法。

可是苏二哥一边压榨她,一边又使用钞能力,这就让人无法拒绝了。苏怀瑾为了搞钱,都忍辱负重到给熊孩子当保姆了,还有什么是她不能做的?

虽说她心底始终坚信,带娃能使她发家致富,可苏怀瑾也明白收益越高风险越大的道理,就像现在,案情迟迟无法突破,她完成任务结算奖励也遥遥无期。

这个时候,苏二哥开出及时兑付的条件,就相当优渥了,让人无法拒绝!

苏怀瑾:每考八十分奖励一毛,她不得把苏二哥薅到破产?

就这样,苏怀瑾开始勤勤恳恳的刷试卷挣钱,虽然还没有完成把二哥薅到破产的梦想,但也累计赚到了一块多钱,她已经相当满意了。

苏振兴听得目瞪口呆,他们老二居然还有这种操作,“我说你这次咋这么听话,让背书就背书,说写试卷就写试卷,老二夸你进步可大,明年回去念高二没太大问题……”

他背地里还寻思,到底是老二夸张了,还是小美突然开了窍?上初中那会儿她要是有这么用功听话,搞不好中专都考上了,也不用多吃这几年苦。

现在才知道,原来真正长进的不是他妹,而是他弟,他居然不声不响拿捏住了小美的命脉——赚钱。

苏怀瑾不知道苏大哥对中专的执念,她也正美滋滋,“对啊,我进步可大了,之前都靠语文和英语两门,现在政治和地理几门也跟上来,赚钱的科目越来越多。”

距离把二哥薅破产的小目标越来越近了呢。

“就这几门能考八十分吗,数学呢?”

苏怀瑾:?

人生已经如此地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顶着他妹便秘一般的脸色,苏大哥笑得前仰后合,“哈哈哈,我开玩笑的,小美你已经很厉害了,大哥绝对支持你,咱们家最有钱的估计就是你二哥,难得他肯自掏腰包,趁机从他身上多捞点!”

这话深得苏小美心,她当场原谅了苏大哥的哪壶不开提哪壶,“走,去吃小馄饨,我偷二哥的钱请你。”

苏大哥:……

算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能跟在小美后面吃香喝辣就行。

苏振兴把车停在相熟的店家门口,兄妹俩脚步轻快去了人最多的集市中心。

派出所八点多才上班,他们这个时间来镇上,不少勤劳的乡亲们都买完东西回去了,小吃摊依然热闹,但已经过了高峰期,远远注意到兄妹俩径直朝自己家过来,馄饨老板还有空打趣,“哟嚯,老苏家的小子和丫头又来赶集了,兄妹俩今儿不吃炒粉,光顾我家生意了?”

小镇上没什么新闻,一点点八卦都能添油加醋、传得人尽皆知,就像半年前兰溪村支书家的小闺女跟人私奔。不过私奔那事发生在县里,镇上没一个亲眼所见的,他们都只是人云亦云,虽然也说得有鼻子有眼,但跟直接发生在他们眼前的事件比起来,突然就少了那么点说服力。

兰溪村那小姑娘怎么私奔的他们没看见过,但她跟人贩子斗智斗勇、惊险解救小男孩的过程,就发生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那可真是千钧一刻。

事后大家都说,但凡那小姑娘胆子小犹豫几分钟,或是看出了问题但不是很确定,让班车离开他们镇子驶向下一站,说不定那对人贩子夫妻从此就逃之夭夭,不仅毁了这可怜孩子的一辈子,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孩子惨遭毒手。

人贩子人人得而诛之,她这个小小的动作,从此功德无量啊。

几乎大半个镇子的居民,都见证了苏小美的高光时刻,同时也作为大新闻的参与者,他们恨不得跟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说八百遍,不知不觉间,私奔事件成为历史,人们再提起兰溪村支书的闺女,只有夸她英勇无畏的份。

馄饨摊老板就是镇上的,是苏小美见义勇为的目击者,家里也有个小儿子的他,对她的行为充满了好感,所以即便这是她第一次光顾自家生意,他依然笑得亲切热情,并主动打招呼。

对方亲切,苏怀瑾就更不见外了,顺着杆就往上爬,“是呀是呀,帮我来一碗大份的混饨,老板能不能多给两个?我跟我哥都没吃早饭呢。”

馄饨摊老板:……

他没想到,这全镇皆知的见义勇为好姑娘,明明长着张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脸,一开口简直让人幻灭。

该说不愧是敢带头抓人贩子的吗?这不把自己当外人的勇气,他真是前所未见。

馄饨摊老板陷入幻灭中,还没做出回应,负责包馄饨的老板娘,已经果断抓了一大把馄饨放进锅中,笑呵呵道:“行,阿姨多下点馄饨,你们兄妹俩吃一碗呀?”

苏怀瑾双眼放光,立刻抛弃了犹豫不决的老板,蹭到出手豪爽的老板娘跟前卖乖,“谢谢阿姨,阿姨这么大方豪爽,一定财源滚滚。”

老板眼睁睁看着媳妇随手一抓,就下了都够煮两碗小份的量,很想说她可不是对谁都这么大方豪爽的,显然他媳妇迷失在苏小美一声声“阿姨豪爽”的吹捧中,已经快忘记自己是谁了。

老板娘确实被一口一个甜甜的“阿姨”喊得心花怒放,笑眯眯道:“正好人不多,阿姨给你们用两个碗装。”

苏大哥也没想到跟着他妹混还有这种好事,兄妹俩双眼放光、异口同声:“谢谢阿姨。”

“没事,以后记得常来。”老板娘笑容亲切得仿佛看到了失散多年的亲闺女,“我仿佛听见他们喊你小美来着?”

看着一颗颗在锅中翻滚舒展的馄饨,苏怀瑾吸了吸口水,头一次不嫌弃自己的名字乡土烂大街,“是的,阿姨也可以叫我小美。”

“哎,好好。”

苏怀瑾就这样带着大哥装乖卖萌,混了一顿香喷喷的馄饨,份量足得兄妹俩差点把已经吃过早饭的肚子撑着了。

吃饱喝足,又在集市上逛了一圈,才不紧不慢的去了派出所。

兄妹俩已经是这里的常客了,连苏大哥都没了最初对派出所的敬畏,熟门熟路跟着他妹进入大门,刚进去就有人主动打招呼,“苏小美,你们又来了啊。”

“对啊。”苏怀瑾也没客气,抓住人就问,“最近案情有没有进展?”

被她抓住的小伙子,刚好就是带头忽悠她把沈凛带回去的那个,他跟苏小美打过多次交道,也算是熟人了,当即笑道:“案情没有进展,有也不能对你们透露,不过……”

刚想卖个关子,苏大哥突然打断道,“小美,他们肯定什么都不知道的,这事得问苏公安。”

苏大哥突然怒刷存在感,是因为苏振华最近才叮嘱过,小美总算是走回正途、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了,他们当哥哥的更要帮她留意周围,杜绝一切可能把她带入歧途的人和事,尤其是出没在小美身边的小伙子,不管他们有心还是无意,都要严防死守,不能让任何人打断她的学习。

虽然自己才是大哥,可他也知道,再长两个脑子都比不上老二,这种事听老二的没错。派出所的这小子笑得太荡漾,多半不怀好意,他可不能让他就这么跟小美搭话。

在保护妹妹这件事上,苏大哥难得显出几分急智,找的理由让苏怀瑾深信不疑,“你说得对,苏公安呢?”

她也是进出过多次派出所,才知道这么人里,能真正称之为警察叔叔的不超过三个,像这些年轻人都属于编外人员,就不是真正的警察叔叔。

年轻人还不知道苏大哥的心思,笑道:“师父在里面,估计没这么快出……咦,师父你就出来了?”

兄妹俩闻言转头,果然看到他们心心念念的苏公安大步出来,乖乖打招呼:“苏公安。”

发现他们出现在单位,苏公安倒没有多少惊讶,只是满脸都写着无奈,“怎么又来了,不是说了有消息会立刻通知你们家吗?”

苏怀瑾一脸无辜,“我怕你们工作太忙,把这个忘了。”

苏公安都气笑了,“这案子我们派出所只会比你更上心,忘不了的,把心放肚子里,回去吧。”

不被欢迎的苏小美显然还不想走,抱着最后一丝期待问:“真的没有一点消息吗?”

看她这眼巴巴的模样,喊他“师父”的年轻人也想说什么,欲言又止了片刻,警察叔叔已经不客气的挥手,跟赶苍蝇似的道,“没有,行了回去吧,这天色看着要下雪,你们俩别被大雪挡在半路了。”

面对苏小美可怜兮兮的表情,警察叔叔始终铁石心肠,苏大哥都不忍心了,对公安天然恐惧的他大着胆子帮腔道:“我们骑车来的,回家用不了多久。”

“那行,骑车注意安全。”

苏怀瑾:……

苏大哥爱莫能助,只好安慰他妹,“没事,咱们下回赶集再来。”

“下回赶集就腊月二十九,只剩一天过年,多半也没戏。”苏怀瑾不是很想这么空手而归,可警察叔叔已经坐下看起了卷宗,她赖下来也没多大意义,也只能一步三回头的跟着大哥出去。

大概是被她浮夸的表演打动了,苏公安突然又放下手中的资料,叫住了他们。

苏怀瑾还以为峰回路转,迈着小碎步飞快上前,却发现警察叔叔只是从抽屉里掏出一袋面粉,“上面发了点富强粉过年,给你们匀了一些,不是很多,也够包一顿饺子的,正好带回去。”

他们当初承诺受害者小孩的口粮由派出所报销,那天苏家人把孩子带回去,他们就从仅剩不多的办案经费中抽了粮票和钱,先支付了一个月的花销,并且按照小孩这个年纪的食量尽可能多付了些。

但是派出所的人也都清楚,照顾小孩不是给点口粮就够的,在孩子身上花费的精力更不可估量。

那孩子他们后来都见过,他还是不说话,但是小脸已经圆润了不少,就那么亦步亦趋跟着苏小美,全心全意信赖的模样,一看就知道在她家过得很好。

所以,就算看在苏家尽心尽力的份上,苏公安他们也愿意多关照些。上面发的这点富强粉,外边可不好买,他们自己都舍不得吃,也还是从各自的份额中匀了一些出来。

苏怀瑾是识货的,在苏二哥宿舍吃过那顿猪肉饺子后她就知道,原来老苏家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两顿饺子,是因为包饺子的面粉也跟猪肉差不多贵了。

刘女士难得奢侈一回买块猪肉,宁愿用来炒辣椒青菜,也不舍得把它们都包成饺子。

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消息,能收获一份珍贵的面粉也不错。

苏怀瑾面上还是无精打采,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飞快将传说中的富强粉捞到自己怀里抱好,“谢谢警察叔叔。”

苏公安点了点头,随口关心了一句,“小虎那孩子最近好吗?”

听到这个接地气的名字,苏怀瑾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沈凛到他们家的第三天,苏支书觉得老用这孩子称呼也不方便,便亲自为他取名“小虎”。

这名字听起来很随便,实则饱含着苏支书的深厚期望。

小家伙自从到了他们家,就恨不得长在苏怀瑾腿上不下来,不跑也不跳,看着就病恹恹的,苏支书希望他能像村里其他孩子一样上房揭瓦、生龙活虎,就叫他“小虎”了。

苏怀瑾也试图抗议过,希望他生龙活虎,那不如叫“小龙”?

这样还可以解释成龙傲天的龙,比较符合他沈大公子、谢家外孙的尊贵身份。

刘春芳第一个驳回,“‘龙’这个字太大了,不是谁都可以压住的,还是小虎好,小孩子虎头虎脑,看着就叫人喜欢。”

向来反对刘女士搞封建迷信的苏支书,居然也对这个说法表示赞同:“我也觉得叫小虎最合适。”

其他人也纷纷投票赞成。

苏怀瑾虽然不忍直视,也只能少数服从多数,努力安慰自己算了,连她都成了小美,未来的沈大公子被叫几句小虎,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就在她慢慢接受男朋友他哥成了兰溪村小虎这个事实的时候,偶然听到村里一小孩管他们家的大黑狗叫“虎子”。

苏怀瑾:……

不管她接不接受,虎子,哦不,小虎这个名字已经叫开了,苏公安也觉得这么称呼正好,名字朗朗上口。

苏怀瑾也只能努力适应,“他过的还可以,能吃能睡,就是警察叔叔能不能争取年前破案?”

她觉得自己太难了!

警察叔叔无视了最后一句话。

不过到底是会哭的小孩有糖吃,他想了想,又打来另一个抽屉,取出个长盒子,“对了,这是单位奖励给我的英雄钢笔,我平日里也用不上,听你爸说你最近在复习,过完年要回县一中?送给你了,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

礼物这种东西,苏怀瑾向来是聊胜于无,只是没想到警察叔叔附加条件这么高,积极伸出去的小手瞬间僵在半空,“我……我可以拒绝吗?”

好家伙,支书父亲都只让她考个大专就行,警察叔叔张口就要她考好大学,他知道大学有多难考吗==

警察叔叔不知道,他被这丫头逗得哭笑不得,强行把礼物塞给她,然后没好气的赶人,“走走走,别杵在这里了。”

苏小美这回是真走了,还是满载而归的那种。

目送苏大哥骑着车离开,之前欲言又止的年轻人这才好奇问,“师父,不是已经有眉目了吗,怎么不告诉他们?”

“这不还没正式联系上?听说那家人都在首都,坐火车都得好几天,没两天就过年了,即便立刻联系且确认了身份,人家也不一定就能出发,很可能要等到年后了。这会儿告诉苏小美,多半欢喜一场,还不如让他们家好好过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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